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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文章作者同意轉載他人文章至別版 經本人檢舉 時間 Sun Apr 29 13:45:18 2007 allPTT:轉錄至看板 Test 04/29 20:34 板規: 20.未經他人同意,私自轉載他人文章,造成他人不適 ﹂*直接水桶兩個禮拜處理。 可視為板規: 4. 連續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 ﹂*直接砍文,並給劣文及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16.不得將他版事物帶來這吵。 ﹂*開頭者劣文退回,水桶兩星期。 之變相違規處理。 經原發文者檢舉(主觀認定),由於它板文章我無法刪除。 直接給於水桶處理。 轉文者可自行刪除轉於它板文章後,可減扣水桶一個禮拜。 (請來信告知並做說明。) 期限到期請來信告知 φQkooQ -- 如 果 天堂沒 有我 ╬╗ ╘╛ ╓╖ ╔╦ 快樂嗎?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46.244
yinjing:轉錄至看板 Test 04/30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