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ILC:不是女校嗎(誤 01/07 17:37
→ LUBrothers:標題有加密 內文卻沒有.. 01/07 17:38
推 gn02335338:我還以為是夢遺大學 01/07 17:45
→ dennis911199:靜宜不意外 01/07 17:46
→ gy0178:你這老生怎麼還跟學生住一起?不知道學生的習性嗎? 01/07 17:56
推 zephyr105:最後還是忍不住了 X遺大學 01/07 18:03
推 eminemk10:延畢生淚推 01/07 18:18
※ Deleted by: windgodvocx1 (61.228.161.83) 01/07/2010 19:22:08
檢附板規
║5.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
║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或引戰之文章/推文。 ║
║ ║
║ 發文犯規者水桶兩週,文章劣退。推文內犯規者水桶一個月。 ║
║ ║
║15. 多次觸犯板規以及累計多篇違規文時之處理方法。 ║
║ ║
║ 違規砍文之計次,第三次(含)以上皆水桶兩週,得以累計並給劣文乙次。 ║
║ 多次水桶紀錄之處理方式詳見條文說明。 ║
║ ║
║ 該使用者若非第一次觸犯板規,則以以往之水桶次數加倍其該次之水桶時間,一回 ║
║ 水桶公告即加倍一次,二回水桶之公告則為四倍該次之水桶時間。同理,公告三回 ║
║ 之水桶,則為八倍。取消永久水桶之規範。使用者定義之部分,包含其主帳號以及 ║
║ 分身帳號算為同一位使用者,得以在本條規範之後,再援引板規16. 之分身帳號處 ║
║ 理方法。 ║
║ ║
║ 另外說明水桶時間之計算: ║
║ 假設某使用者發了四篇無恨意文,違反了板規7.,則自第三篇違規文(含)起之違規 ║
║ 文,一篇水桶兩週,得以計次累計。若該次水桶期限四週,而之前已被水桶過兩回 ║
║ (以公告水桶之次數為主),則該次之水桶四週時間延長為四倍,即十六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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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JCandy :風神ㄍㄍ 不要忘記我生日那天 想聽到你對我親口...09/2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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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61.83
噓 arielsa20300:校友幫噓 01/07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