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經原文作者檢舉,查y55523言論確實造成人身攻擊 予以水桶兩週,2010/07/01期滿來信 違規證據 作者: oesh5566 (大吉8) 看板: Hate 標題: [震怒]我姐 時間: Wed Jun 16 00:24:02 2010 還好是虛驚一場 今天我姐的狀態 打什麼 "都沒人要回家 死在家裡也沒人發現" 然後就一直沒上線 打手機也沒人接 我之前也覺得我死在屏東沒人發現 後來沒死成 剛才她上線了 機車耶 -- SSGG5566 我出櫃第一個找你!! SSGG5566 呵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244.29
mensen:喔 06/16 00:24
Vipasyin:住12樓喔? 06/16 00:25
KU0:標題很聳動 06/16 00:25
※ 編輯: oesh5566 來自: 218.173.244.29 (06/16 00:26)
y55523:死一死啦 幹 這三小啦 肏 壓義大利狂輸 幹他媽的 06/16 00:26
※ 編輯: oesh5566 來自: 218.173.244.29 (06/16 00:26) ※ Deleted by: windgodvocx1 (111.250.168.86) 06/16/2010 02:57:01 檢附板規4. 連續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 ║ ║ ║ ║ 砍文,並給劣文及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 ║ ║ ║定義: ║ ║ 原則上優先處理連續刻意針對個人攻擊的行為, ║ ║ 判斷的依據是否會影響到個人發言, ║ ║ 衝著他人文章直接回文開罵,雖無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個人文章為主處理。 ║ ║ ║ ║ ║ ║補充說明: ║ ║ 若有人觸犯本條版規,除吵架外,需由當事人來信任一版主檢舉, ║ ║ 若為他人檢舉則不受理。(2009.05.11加註) ║ -- 【板主:windgodvocx1/remembrance】地震來了不逃命還在發文!? 看板《Hate》 [←]離開 [→]閱讀 [Ctrl-P]發表文章 [d]刪除 [z]精華區 [i]看板資訊/設定 [h]說明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2618 m35 2/07 windgodvocx1 □ [公告] 地震來了不逃命還在發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168.86
hseo:耶 爽 06/16 03:17
SmallAnt:推小吉檢舉的好 06/16 03:17
hseo:八結我也沒用 我要離開一陣子了 花太多時間在這 86 06/16 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