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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tankking 複製貼上社論沒加註任何文字 視同空白文+未滿20字 原文刪除 水桶33天+鬧板 劣退一篇 第二條 文章內容 .本板禁止發表空白文、一行文、火星文或其他難以閱讀之文章 嚴重者可處劣退輕者一個月 .文章扣除重複字需大於20字(僅計算正體中文、英文單字,表情符號與其他語言不算)  未修正者刪文處理並水桶3天 第八條 鬧板 .惡意發表無關本板板旨之文章者劣退,不另行公告 自刪水桶六個月 作者 tankking (tank) 看板 Hate 標題 [黑特] 社論-檢察官六四運動 是對人權的褻瀆 時間 Wed Jun 6 20:28:45 2012 ─────────────────────────────────────── 社論-檢察官六四運動 是對人權的褻瀆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60600513.html 檢察官吳巡龍發起「檢察官六四運動」,獨自前往最高法院靜坐,反對最高法院今\ 年年初 做成的決議。最高法院在該項決議中,依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負舉證責任之原則,確 定法院依職權調查證據只是例外時為之,而法院依職權調查證據的前提是對被告之權益有 重大關係事項,因為最高法院認為,注重當事人對等就是刑事訴訟維護公平正義的要旨。 許多檢察官則認為這是法院的天平朝向被告傾斜,才有這項司法史上僅見的靜坐。最高法 院隨即發表聲明表示遺憾,因為檢察官不能期待舉證不足時,法院應為檢察官補位。  看到檢方靜坐,感覺實在有夠諷刺!選擇在六四這天提出抗議,竟是站在刑事訴訟 基本人權的對面,不但時空錯置,顯得突兀,也揭露了許多檢察官的價值認知與人權意識 為敵的程度!北京「六四」所抗議的是政府侵犯人權,現在台灣的「六四」竟然是檢察官 指責法官過度保障人權,豈不是個「六四」笑話?其實台灣從來也只有保障人權不足的顧 慮,哪有保障人權過度可言?現在最高法院只是強調刑事訴訟當事人對等,法院應該改變 -- ██▉██▉██ ██▉██◣ ψwindgodvocx1 ███▇▉███▇▉█▇█─────color best────────────── ██▉██▉██▉██▉█◥◣ ζ ▇▇◣ ▇▇▇ ◢▇▇ ▇▇▇ 一個人靜靜的.... r#$^^%*^ █▇ ██▇ ██▇ ██ 批兔個版 就被婊了 █▇ ██▇ ▇█◤ ██ _ˍ▂▁ˍ colorbest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1.19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