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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板主選舉參選報名,至Mon Nov 26 18:00:00 2012報名截止時共有1位參選者報名 ---- 文章代碼(AID): #1GfVs7Fl (HateP_Picket) 11/16 bismarcp □ [參選] 參選板主 bismarcp 《ID暱稱》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367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6299 篇 (劣: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11/26/2012 18:39:46 Mon 《上次故鄉》111.250.51.217 水桶紀錄:無 政黑板發文紀錄:56篇(不含檢舉與擔任前板主時期公告) IP位置:111.250.51.217 查詢IP: 111.250.51.217 IP國別: 台灣 (Taiwan) ISP來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HINET-NET) IP地理: 城市:Taipei 緯度:25.0392 經度:121.525 資格符合 ---- 依據『政治黑特板板主選舉遴選罷免辦法』(Z-6-28)辦理: 投票制度: 8 政黑選舉採不記名秘密投票制,一帳號一票 ,非一人一票。 多人競選無反對票設計。同額競選(即僅一人參選)採同意權投票,選項為同意/不同意 。不論何種投票方式皆無廢票設計。 選舉時程: 9 選舉時程不得低於4日,不得高於15日,以系統自動開票為準。 絕對多數制: 10 為防止分身灌水投票且避免選後爭議。板主候選人採絕對多數制,意即得票超過當 次投票票數一半者(即得票超過50%)方能當選板主。若第一次投票無人得票超過當 次投票票數一半者,採前兩名得票者進行第二輪選舉,由最高得票者當選。 選舉無效: 11 若於投票截止前,有板主擅自提前開票或洩露目前投票票數,則該次選舉結果無效。 須於選舉結果無效原因發生之7日內進行補選。該板主處以10日水桶處分。 故意使當選或不當選: 12 若板友或板主意圖使任一板主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而以強暴、脅迫、詐欺或其他 相類非法之方法,或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 事,則該次選舉結果無效,並於選舉結果無效原因發生之7日內進行新板主之補選。該 板友或板主處10日水桶處分。如板友或板主於選舉期間發生第三章第11款或第12款之違 規情事,則該板主及板友不得參選該違規案之後之板主選舉。 候選人退選: 13 板主選舉投票期間若有板主參選人退選,則該參選人之得票數作廢。如果該次選舉僅 有該退選之參選人一人參選,則選舉無效,板主群須於14日內另行公告選舉時間,並 最遲於公告30日內進行板主補選。 若當次選舉僅兩人參選,如果獲得現任板主群全體同意,則由第二名直接遞補。 若未獲得現任板主群全體同意,則板主群須於14日內另行公告選舉時間, 最遲於公告30日內進行補選。 若當次選舉有超過兩人參選,且該退選之參選人得票最高,則由該次選舉第二名 第三名進行第二輪投票。 14 所述於投票期間退選之參選人,於該次退選之選舉,在正式公告投票結果後,該退選 之參選人一年內不得再次參與政黑板板主選舉。 當選無效: 15 如果於組務板新增/更替板主之連署期間,才發現板主當選人曾有違反本章之行為。 該板主當選人當選無效,需於當選無效原因發生之30日內重新辦理板主選舉。 現任板主可取消其在組務板之同意新板主接任連署。 --- 投票規則: 依照『政治黑特板板主選舉遴選罷免辦法』(Z-6-28): 登入次數 上站250次 以上 各看板有效文章合計 文章100篇 以上 劣文篇數 1 篇以下 (依照系統可選擇之限制為主) 另: 一帳號一票 絕對多數制 投票期程 柒 日 基本上以系統開票為主 若至 Mon Dec 4 00:00:00 2012 系統尚未開票 則以手動開票 板主為求中立不參與投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94.44 setzer: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11/26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