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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標的 ┌─────────────────────────────────────┐ │ 文章代碼(AID): #1GxYU9UI (HatePolitics) [ptt.cc] [震驚] 恐嚇威脅!台電揚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357784969.A.79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6 Ptt幣 │ └─────────────────────────────────────┘ 檢舉內容 證一: 推文內 MrTexas:台電員工也算是公務員吧? 經搜尋"台電員工 公務員" 發現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21000357 故證台電員工不是公務員 證二 MrTexas:國營企業的人員能算是勞工嗎??? 經搜尋"工會法" 發現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AT0201.asp 本法第一條:為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及改善勞工生活,特制定本法。 足證可以成立工會之臺電員工為勞工 證三 因可以預見被檢舉人會用句內問號來為己身辨護 請本版文章#1Gw5GW2b (HateP_Picket) 被檢舉人本身即以有問號之句子"難道德州先生的命名是因為缺德嗎?"作為檢舉例證 故此種語法已經被檢舉人本身認定為肯定句 固證一、證二之問號用法為肯定句 此言論已違反板規2-11 造謠(不受理個人部分及涉及針對政治上評論之造謠案件檢舉) 檢舉造謠案件,檢舉人應附上證據,證明被檢舉人所言不實,乃造謠;  而被檢舉人則必須在適當時間內提出回應,證明自己所言確實有憑有據,並非造謠。 若板主受理判決時未明言,則證明提出期限以一日內(24小時)為最大期限。 檢舉人若未附上相關證據(新聞連結、文字資料等具有法律效用不易偽造之資料), 視為檢舉無效。被檢舉人若無法在期限內提出證明,則視為造謠成立,依據板規懲處 。 (對於可受公評之公眾人物與群體不在此限 例:政治人物、政黨或外圍團體) 臺電員工及工會不為政治人物、政黨或外圍團體 請版主秉公處理 -- 馬:民主人權要相互尊重 某政論節目吳某人:這是人說的話嗎? 我:這.....(是時代變了還是人變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242.13
goetze:請其它版友不要回應呀~不然又要被水桶!特此提醒 01/11 08:46
MrTexas:我只是提出質疑而已 01/11 10:06
MrTexas:我是用疑問句 01/11 10:06
MrTexas:難道我連問個問題也不行? 01/11 10:07
goetze:被我猜中了 01/11 10:14
goetze:推文內我已經再問過你一次了,你有澄清嗎? 01/11 10:18
goetze:又,證三,自己想想吧 01/11 10:18
goetze:如果你說"台電員工也算是公務員?那還可以辨 01/11 10:19
goetze:問題是你說的是:台電員工也算是公務員吧? 01/11 10:19
goetze:不要老是想要玩文字遊戲,肯定句就是肯定句 01/11 10:20
bismarcp:原文為疑問句,檢舉不成立 01/11 10:20
goetze:又,國營企業的人員能算是勞工嗎???你特地用了三個問號 01/11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