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rTexas:偵查不公開原則所規範的對象是司法人員 02/12 17:09
→ MrTexas:一般人民不受此原則之拘束 02/12 17:10
→ nogoya:噗,簡直是因人設事了! 02/12 20:08
→ nogoya:提告好像很嚴重?若如此,某些人怎麼用字選詞不小心點? 02/12 20:09
→ nogoya:例如像下一篇?用「孬」字難道不知道不好嗎? 02/12 20:09
→ nogoya:搞得好像整個板要整肅異己一樣?哈哈,好好笑唷! 02/12 20:09
→ nogoya:還什麼無限期禁止ID發言?憑什麼? 02/12 20:11
→ kazafso:你可以去看政黑道歉文,那篇是版主莫名其妙被告 02/12 22:58
→ kazafso:版主是照板規管理版面、受理檢舉,可是卻被告 02/12 23:03
→ kazafso:他是告版主,卻不是告原來和他有爭議的版友 02/12 23:04
→ kazafso:而且選在過年前用公告的方式公布告人的訊息 02/12 23:04
→ kazafso:最後的結果是版主辭職,檢舉案改判,原本沒事的版友進水桶 02/12 23:06
→ kazafso:訴訟是憲法賦予人的權力沒錯,可是利用這種方式來造成版友 02/12 23:07
→ kazafso:心理上的壓力,甚至能讓版主辭職和改判,這樣不嚴重? 02/12 23:08
→ kazafso:也有說不宜在訴訟案成為已開庭審理中的法律案件之前 02/12 23:12
→ kazafso:在板上提出任何討論,而讓使用者被未確定的事件影響 02/12 23:13
推 luminosa:bismarcp當過兵嗎?義務役還替代役?抗壓性真的是… 02/12 23:18
→ kazafso:版主有說,他是瞞著女友回來管政黑 02/12 23:19
→ kazafso:當版主這件事已經從網路影響到日常生活 02/12 23:20
→ kazafso:讓他覺得不如辭職算了,雖然被告不見得有罪 02/12 23:21
→ kazafso:但訴訟過程的奔波是很辛苦的,所以乾脆妥協 02/12 23:24
推 luminosa:所以geosys該案不見得有罪 只是為了板主的妥協私利 02/12 23:42
推 luminosa:不惜請政黑版余文板友委屈以求板主自己的全這樣?OMG... 02/12 23:45
→ kazafso:妥協私利這句話重了...版主有何"利"? 02/12 23:52
→ kazafso:不過那個檢舉案是告版主的版友檢舉geosys 02/12 23:54
→ kazafso:本來版主判屬於一般評論不違規,後來版主被告後 02/12 23:57
→ kazafso:geosys被桶 版主發道歉文 最後心灰意冷辭職 02/12 23:58
推 luminosa:怎麼看都是bismarcp以私害公 如果有法官被人告枉法裁判罪 02/13 00:03
→ luminosa:心生畏懼而將原本無罪的被告重新判有罪 這對被告公平嗎? 02/13 00:04
→ kazafso:如果這是你的想法...我尊重你 02/13 00:14
→ kazafso:L大似乎有次解我的話,我澄清一下,我說的妥協是發道歉文 02/13 00:21
→ kazafso:這件事情,版主依板規管版卻被告,最後還要因此公開道歉 02/13 00:25
→ kazafso:在我看來這是一種妥協,依板規管理最後卻要出來道歉 02/13 00:27
推 kazafso:至於改判這件事背後的原因為何?相信每個人自有定見 02/13 00:33
推 ssnlee:有些畜牲就特別矯情你有什麼辨法? 02/13 01:49
推 luminosa:對啊明明馬英九卸任後頭八年領的是幾十萬禮遇金 根本就沒 02/13 03:02
→ luminosa:18%可領 之後若照目前假改革方案也是領9% 也沒18%可放棄 02/13 03:04
→ luminosa:更別提牠之前是黨職併公職詐領18%制度性貪污的黑官贓利 02/13 03:06
→ luminosa:根本自始就不該有18%還多清高放棄咧 真是史上最矯情賤畜! 02/13 03:06
→ kazafso:這也能扯到馬英九...政黑不在再隔壁嗎? 02/13 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