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etzer:請gaudete收到通知信24hr內 說明有關[吳鴻麒死因]的論述來 03/01 20:27
→ setzer:源 03/01 20:27
推 gaudete:法官是可受公評之人物,吳鴻麒是法官,不受板規約束! 03/02 00:04
推 gaudete:強者我朋友姓北名型大不能寄掛號信給我?管家婆管很大吼! 03/02 00:09
推 gaudete:拜託別窩在PTT玩家家酒 上空有問題的話 歡迎來__! 敢嗎? 03/02 00:14
推 gaudete:敢不敢不敢不敢不敢不敢不敢不敢不敢不敢不敢不敢不敢不敢 03/02 02:05
→ gaudete:長期研究姓氏的許明鎮指出 … 表示方向的東南西北都是姓氏 03/02 02:55
推 setzer:法官除非因判決引起新聞事件或輿論討論 否則不該被視為可受 03/02 10:16
推 setzer:公評人物而規避2-11板規 03/02 10:17
推 setzer:至今晚20:30 gaudete仍有補充說明有關[吳鴻麒死因]的論述來 03/02 10:19
推 setzer:源的權力 03/02 10:19
→ HelloLadies:已經是PM9:22 看起來有人不打算解釋了就是? 03/02 21:23
推 setzer:查gaudete未能在時限內提出有關[吳鴻麒死因]論述來源說明 03/03 01:18
→ setzer:故判決2-11造謠檢舉部份已成案 本案進入提供使用者認錯協商 03/03 01:19
→ setzer:的階段 請gaudete收到通知信24hr內 若要依循認錯協商機制 03/03 01:19
→ setzer:請依通知信內說明發表認錯文章 03/03 01:20
推 gaudete:「法官除非因判決引起新聞事件或輿論討論」板規哪裡有寫? 03/03 01:35
→ gaudete:請舉證。笑話!所以輿論沒討論的尚不為人知法官敗德私德或 03/03 01:36
→ gaudete:未曝光見不得光的黑箱弊案,都不准爆料或討論?什麼邏輯! 03/03 01:38
推 gaudete:身為本省人,自己不多看書不去了解228真相,老想為當時的 03/03 01:41
推 gaudete:無恥無道無血性的外省黨軍文過飾非,還妄想以啥狗屁造謠罪 03/03 01:43
→ gaudete:封人喉舌,到底是怎樣的求知求學態度和斯德哥爾摩心態啊? 03/03 01:44
推 gaudete:外省人不用為大屠殺認罪,我要為大爆料認錯?天地反了嗎? 03/03 01:50
推 gaudete:不用等24小時啦,反正膽敢加重誹謗我造謠的就給我試試看。 03/03 02:11
推 gaudete:你們說過政黑板務是合議制,bismarcp你還是板主,不要以為 03/03 02:13
推 gaudete:你可以置身事外,政治黑特板搞到像政治論文板,這像話嗎? 03/03 02:16
→ HelloLadies:挖哩,連板主也敢嗆啊,有你的。 03/03 19:42
推 gaudete:挖哩,連228英靈也敢拿來鬥爭異己啊,有你的。 03/04 01:24
推 setzer:gaudete 違反板規2-11 前科2次 水桶15日 03/04 11:14
推 setzer:gaudete 違反板規2-25 前科2次 水桶90日 03/04 11:14
推 setzer:gaudete 違反板規3-2 前科2次 水桶30日 03/04 11:15
→ setzer:三項違規合併執行 水桶135日 03/04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