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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setzer版主, 關於板規二-19 原先只處罰分身ID,現今改成疑似分身ID就處罰, 但 政黑板 板規 二-13 二-17-1 二-18 政黑檢舉板 板規 二-5 二-6 二-7 二-13 等上述幾條規定,都有針對ID、分身ID做相關的規定,因應 新版政黑板板規二-19,疑似分身就能處理,那麼上述幾條 規定,是只處理分身IP(經帳號部認定的) ,還是依照板規 二-19的標準,疑似分身的都要處理? 舉例 政黑檢舉版板規 二、 5.每個ID於24小時內限發一篇檢舉文,每篇檢舉文限定檢舉一位板友; 同一板友有複數ID(分身)者,受相同處罰並累積計算前科。 那麼這複數ID分身,需不需要經帳號部認定?還是同新版板規二-19 的標準,疑似ID的分身都要累計? 前面所舉幾條的板規,針對ID的規定,是否有統一的標準? 請版主播冗為我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93.51
ssnlee:又有空開出來玩文書戰啦? 05/10 04:36
ssnlee:不過也對啦,爭分身問題的話,你也是常常會用的到,不爭白 05/10 04:38
ssnlee:不爭嘛。 05/10 04:38
setzer:有寫ID的板規就是認ID 分身並不在板規的限制內 05/10 09:49
setzer:但是站在板務面必須要提醒 ptt站方有多重id的使用數限制 05/10 09:50
setzer:以免有些人認為這是個漏洞就能無限制地使用多重id來洗板 05/10 09:50
avemaria:站在板務面又憑什麼管到站務面的多重ID?自掌嘴很爽? 05/11 01:00
Fengyeh:你真的有把站規放在眼裡,就不會有這麼多分身了..... 05/11 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