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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k1234 (ask)》之銘言: 原文蘇珊 ~~~ 這位朋友,由您對文字的執著中應該可以看到, 2-19處理的對象是"疑似"分身,而非直接指述"誰是"分身, 至於關於"疑似"的舉證要件必須由檢舉者提出,並且要滿足兩項前提要件。 至於您所列舉的幾條其餘條文,限制對象均非"疑似"分身。 且若受2-19條處份的帳號,業已凍結在政檢版一切權利, 故不生使用其他條款之問題。 希望這樣的初步說明能夠對您的疑問有所解答。 歡迎您使用本帳號復出政檢版, 期待與您多多交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110.29
avemaria:疑似某死罪通緝犯 檢舉者就能報請警察直接擊斃?再掰啊! 05/11 01:03
Fengyeh:"疑似"死罪通緝犯,任何人都可報警"逮捕",而非擊斃 05/11 07:54
Fengyeh:建議請加強相關法律素養 05/11 07:54
CrazyTH:汝若不悅 申訴之.... 05/11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