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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HexAFv5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政黑板板規二-4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369682575.A.E4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686 7 5/28 ask1234 □ [建議] 政黑板板規二-4與個人資料保護法 該文雖然名為 [建議] ,但從頭到尾都不知道在建議版務什麼事情? 只是不停引用法條,其中與法律條文無關之內容僅依序包括: 「...... 重點來了,第八條、第九條所依據的都是第十九條。 在政黑板嘴砲、吐嘲版友,應該沒有在法務部所指定的特定目的吧? 」 顯然違反版規2-14: 「板務建議文禁止發表無關板務之事項。」 敬請版主予以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13.40 ※ 編輯: Fengyeh 來自: 1.160.13.40 (05/29 05:32)
ask1234:#1GzbIVXU (HateP_Picket) 05/29 19:59
ask1234:連版友回來了,都有關版務了。咱們政黑檢舉版的版務管的可 05/29 20:00
ask1234:寬了,版友要是跟女朋友約會,沒時間上線檢舉,導致版主不 05/29 20:01
ask1234:能起飛,都關版務了。 05/29 20:01
Fengyeh:這位朋友對版規的解讀顯然有誤 你檢舉的是"推文" 05/29 21:25
Fengyeh:引用的版規是"建議文",請問兩者如何類比? 05/29 21:25
ask1234:Fengyeh對於規定的理解,我是無法理解。 05/29 21:26
ask1234:推文跟發文不是重點吧?重點是無關版務的標準。 05/29 21:27
ask1234:稍微提醒你一下,在板規的定義,無關版務跟無關版旨,是兩 05/29 21:28
ask1234:回事。 05/29 21:28
ask1234:版旨就一-3的規定,版務?你吃壞肚子不能上檢舉版檢舉都關 05/29 21:29
ask1234:版務。 05/29 21:29
ask1234:更何況我還提到板規....應該說蠻清楚了,不清楚就等版主判 05/29 21:31
ask1234:吧。 05/29 21:31
Fengyeh:"板務建議文"禁止發表無關板務之事項 我幫你標起來 05/29 21:35
Fengyeh:好了,下一位。 05/29 21:35
ask1234:你的重點是什麼是無關版務吧?我蠻好奇你的理解力的。 05/29 21:37
Fengyeh:提醒各位版友,本文千萬別推文,除了當事人以外 05/29 21:38
ask1234:#1G-E4JUe (HateP_Picket) <==還是請前版主跟你解釋好了。 05/29 21:38
Fengyeh:你不必好奇,我該說的已經說完了,有事跟我經紀人談(誤 05/29 21:39
ask1234:你的經紀人是誰? 05/29 21:39
ask1234:最後,板規二-14重點在建議文是否有關版務,不在有沒有讓 05/29 21:41
ask1234:版主得到建議。 05/29 21:42
Fengyeh:你下一篇有建議,被檢舉這篇沒有。any question ? 05/29 21:47
Fengyeh:為了確認,我特別將你全文與法條無關的部份引述出來 05/29 21:47
Fengyeh:不知道你區區兩句話,究竟要建議什麼版務呢? 05/29 21:48
Fengyeh:好啦,我要繼續去讀文章了,有問題寫信來,幫你轉給經紀人 05/29 21:49
setzer:已判決 06/01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