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_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 文章代碼(AID): #1HexAFv5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政黑板板規二-4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369682575.A.E4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686 10 5/28 ask1234 □ [建議] 政黑板板規二-4與個人資料保護法 ┌─────────────────────────────────────┐ │ 文章代碼(AID): #1HfVyvOC (HateP_Picket) [ptt.cc] Re: [建議] 政黑板板規二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369833273.A.60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693 1 5/29 ask1234 R: [建議] 政黑板板規二-4與個人資料保護法 政治黑特檢舉版版規第二章: 13.為避免有心人士濫用洗板,板務(主板或檢舉板)之建議,每ID每24hr內限發一篇。 板務建議請簡明扼要,勿針對同一建議重複發文;若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現象者, 板主得視情況警告勸阻或給予水桶,水桶後仍使用分身ID發言者則視為鬧板劣退。 (是否濫用或無關板務由板主認定) 這樣ask1234有沒有違反版規2-13 就給版主來判決了(括符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45.55 ※ 編輯: NPITGOD 來自: 118.171.145.55 (05/30 09:56)
ask1234:對你我就不回應了,給版主判吧。 05/30 19:21
ask1234:我也想看看回應版主問題,是不是也叫做對同一建議重複發文 05/30 19:23
ask1234:。 05/30 19:24
setzer:針對建議文的回應並提出進一步見解並非針對同一建議重複發 06/01 10:57
setzer:文 不違規 06/01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