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engyeh:....... 06/03 21:56
※ 編輯: alfread 來自: 118.163.30.13 (06/03 22:20)
推 lovebbcc:我在當版主的時候就很想捅他了 奈何情節不算嚴重 不過到 06/03 22:34
→ lovebbcc:我都卸任這麼久了還這樣實在有點那個就是了 投贊成一票 06/03 22:34
→ alfread:我覺得照 22 條的規定 "板主得直接刪除" 就好了 06/04 00:51
→ alfread:被砍幾次該使用者自然就會知道這世界上還有所謂的規矩 06/04 00:52
推 setzer:因為照板規字面是只要有使用分類標籤就可以... 最近我會更 06/04 10:28
→ setzer:改文章標籤的分類 到時候會比較嚴格要求標題的部份 請給我 06/04 10:29
→ setzer:時間 06/04 10:29
→ alfread:感謝接納建議,辛苦了,特別是碰到幻想連發又不守規矩的人 06/04 13:43
推 hoyunxian:剛才那傢伙又來兩篇一樣故意分類標籤前面塞空格 06/04 23:18
→ hoyunxian:還有一篇是故意在分類標籤後面塞空格,版主不管嗎? 06/04 23:19
→ alfread:就先別催板主了,要 "處理" 他應該要修正條文比較完善 06/05 01:06
推 luminosa:jimmyliu1217罵蠢吱 setzer只是提醒改正 wn7158案應比照 06/08 23:46
推 foolwind:下兩篇的判決真是經典中的經典 還好能常常看到這種判決 06/09 00:08
推 setzer:發文作者可以修文改正 在別人文章下推文能有什麼修正空間? 06/09 13:12
→ setzer:什麼東西都要吵比照 麻煩先認清楚判決差異點可以嗎? 06/09 13:13
推 Fengyeh:自從我戴上有色眼鏡,這世界一切作為就有了顏色。 06/09 15:00
推 luminosa:jimmyliu1217檢舉wn7158的那篇一樣跟他都是發文 06/09 17:49
推 luminosa:就算是推文 就沒有空間?他是初犯 不能先警告嗎? 06/09 17:52
→ luminosa:還有有依板規給他公開認錯並道歉以換取撤案的機會嗎? 06/09 17:54
→ setzer:另外... 看檢舉文內的口語相犯 一點也不覺得當事人有想認錯 06/09 18:21
推 setzer:的樣子... 06/09 18:21
推 luminosa:我講的就是1HhO03YG這篇初犯啊 你在講啥啊? 06/09 18:27
→ luminosa:客觀程序上就是要諭知他機會 關你主觀想像什麼事? 06/09 18:27
→ luminosa:法治 人治 傻傻搞不清楚 06/09 18:28
推 setzer:luminosa:jimmyliu1217檢舉wn7158的那篇一樣跟他都是發文 06/09 18:34
→ setzer:現在是誰在亂扯? (攤手 06/09 18:34
→ setzer:去找出板規有說違反3-2的初犯應當先警告的條文再來跟我講[ 06/09 18:35
→ setzer:客觀程序]吧 06/09 18:36
推 luminosa:誰跟你「應當」?「空間」是你講的,他那個是有多嚴重? 06/09 18:37
→ setzer:嚴重到不止是引戰而是被判攻擊成立 謝謝指教 06/09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