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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只有一位而身為被告 應將檢舉案交付公投 由鄉民板眾來當大陪審團 認定成罪之有無 若有罪則交由板主裁定刑期 唯因知法執法犯法 刑期不得少於板規最低刑度之兩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5.101.79
YYOO:分身公投嗎?科科 07/11 14:37
setzer:有關單一板主判決問題在組務已有回應過了 07/11 14:47
silveryfox99:公投(噗)要驗身份證嗎? 07/11 14:47
NPITGOD:那麼多ID都是用真實身分註冊的嗎? 07/11 15:41
luminosa:也是有有原則和格調的分身好嗎?某王從不在投票動用分身! 07/11 17:18
luminosa:某王痛恨民主作弊 例如先前政黑半路換選制做掉準板主事件 07/11 17:20
DemPos:與其推動單一版主公投,本人建議您應該先做到分身迴避 07/11 17:32
hoyunxian:建議您應該先做到分身迴避+1 07/12 02:16
geosys:就算你殺了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 07/13 12:37
f78:但是賣教材的只會有一個喔,不能桶到也不能隨便提新聞喔 07/13 14:42
Fengyeh:按照被桶的速度來看,很快就不能只有一個在賣教材了 07/13 15:32
jimmyliu1217:如果這樣 某些分身狗娘王不就可以投好幾票了?? 07/28 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