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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Hxgui-5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版主怠忽職責是否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374596652.A.F85.html│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776 s48 7/24 schizophrena □ [建議] 版主怠忽職責是否該有懲處? 違反板規: 第五章 板務建議文管理辦法 3.板務建議文之標題與內文須針對主題簡明扼要說明,若與板務無關或有濫用現象者 ,處以警告至水桶365天之處分,板主並得視情況刪文或給予劣文。 違規內容:
setzer:板友發檢舉文本來就應該是對著自己的檢舉案有信心才發的 因 07/24 20:01
誰對自己的檢舉案沒信心啊 是對版主的中立性沒信心可以嗎? 你以為洪仲丘的案子不對軍檢爆料只對媒體爆料是對自己的料沒信心? 是對軍檢沒信心好嗎 看著曹金生跳來跳去的話 誰會有信心 setzer:什麼期望 老是愛做嘴巴指控跟實際在做相違背的事 07/27 12:27 唉喲 對軍檢不能有期待 軍檢還是在調查啊 那就他的權力啊
setzer:跳針 那就算了 雖然不意外 07/27 12:35
哇 回不出來 就說人跳針了啊 這不就是怪選民怪版友嗎? 現在洪家人除了能監督不被他們期待的軍檢 還能幹麼呢? 由上面推文可看出,schizophrena發文類別雖是[建議],但卻偏離版務的範疇 明顯違反政檢版規5-3 請版主處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2.225
schizophrena:回應版主的回應 有什麼好違反版規的啊? 07/28 12:29
schizophrena:更何況 是回應版主的回覆耶 XDDDD 07/28 12:29
schizophrena:這裡有規訂 一定要用什麼方式回覆嗎? 好像沒有耶 07/28 12:29
schizophrena:不監督版主 只監督版友 怪選民第N版示範 07/28 12:31
schizophrena:看不慣版友監督版主 不要來啊(kazafzo貌) 07/28 12:31
kazafso:洪仲丘案與本版建議無關,請版主判定 07/28 17:23
※ 編輯: kazafso 來自: 114.47.12.225 (07/28 17:46)
schizophrena:監督權力者 不和洪仲丘和有對比關係 07/28 17:24
schizophrena:洪仲丘案監督執法者作為和版友監督版主作為 有何不同 07/28 17:25
schizophrena:你也只能說案子和版規無關哦~~~ 07/28 17:26
schizophrena:那版主就不要判決啊 怎麼用詞跟法律的用詞一樣~~ 07/28 17:26
schizophrena:都是叫判決 為什麼不能拿法律事件對比 07/28 17:26
schizophrena:還是你叫執行版規不要叫判決好了 叫...版主私刑? 07/28 17:27
schizophrena:不然我看不出有什麼不能類比的耶 07/28 17:28
schizophrena:那些推文 很明顯是在講版主的工作不力啊 07/28 17:47
schizophrena:版主的工作 應該是版務啊.. 不然是什麼務? 07/28 17:47
schizophrena:應該不會是黨務吧 07/28 17:47
※ 編輯: kazafso 來自: 114.47.12.225 (07/28 17:52) ※ 編輯: kazafso 來自: 114.47.12.225 (07/28 17:54)
schizophrena:把內容拿掉... 心虛了嗎? 07/28 18:03
schizophrena:kazafso你把那幾句推文拿掉.... 07/28 18:08
setzer:標題未依檢舉格式 檢舉不受理 若要再次提出檢舉案請參閱板 07/28 23:47
setzer:規說明與範例 07/28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