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NPITGOD 所PO的文完整逐條回應
怪的是 NPITGOD PO的那篇證所稅條文怎麼沒違規?
沒被標記?他又跟政黑有什麼關係?
他那篇引筆者的推文,明顯就是要筆者回應,
要就是兩個都停,怎麼會只停筆者呢?
是這樣蒸的很怪,蒸的怪透了。
版僕是不是可以針對這種雙重標準回應一下?
不然文章大咧咧擺那邊,是要歷史公斷就好笑了。
揪竟筆者應該笑一笑呢?還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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