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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hisp1222 ()》之銘言: : 一、檢舉人ID:whisp1222 : 二、被檢舉人ID:ssnlee : 三、違反板規: : 10.檢舉案之提出與當事人之回應須聚焦於違規事實的說明與辯解。若濫用檢舉案陳述 : 無關檢舉案之事項,處以警告至水桶365天之處分。 :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 │ 文章代碼(AID): #1K3Qv1T1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K17JTy2 ssnlee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10182721.A.741.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推 ssnlee: 仇恨這麼大呀?法院走不過人家,現在是來哭哭嗎?叫你的棋 09/08 23:16 : → ssnlee: 子爭氣點行不行呀?你這是怎麼配合的? 09/08 23:16 : → ssnlee: 幹嘛怕我講呀?我以為這是件事公開很久了,幾乎是沒人不知 09/08 23:17 : → ssnlee: 道了。 09/08 23:17 : 該檢舉案重點在申訴案下推文,ssnlee以上回應很明顯與檢舉案無關 : 若要檢舉相同ID多項違規 請自行依順續延伸第三與第四項) : 本說明列檢舉人查知後可直接刪除 呵呵無關?有人要從現實法院打到這來,莫說閣下也有一份?不會吧? 現實喜歡把條文拆開來看是一回事到這還喜歡把版規拆開來看?不能講 嗎?這和檢舉無關?也真的只有跟我有仇的才會在那不爽哭哭。 -- 備案哥:沒關系 你繼續罵我沒誠信白爛 明天我就去備案 06/12 01:30 備案哥:告不告的成隨意 06/12 01:30 備案哥:歡迎你用成簽名黨 06/12 01:35 備案哥:你要做什麼我都歡迎 我絕對象個男人迎戰 不像你東躲西藏 06/12 01:36 今天已經四月十五日了...... 備案哥:3. 你再用一次我推文當簽名檔就準備去Violation版吧 04/15 12: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227.1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10224260.A.A44.html ※ 編輯: ssnlee (114.46.182.232), 09/09/2014 10:35:15 ※ 編輯: ssnlee (114.46.182.232), 09/09/2014 10:37:16 ※ 編輯: ssnlee (114.46.182.232), 09/09/2014 10: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