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Lemontea1022:明明就是原PO腦殘 61.64.103.22 11/16 01:23
2.檢舉事由:
4. 連續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
砍文,並給劣文及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定義:
原則上優先處理連續刻意針對個人攻擊的行為,
判斷的依據是否會影響到個人發言,
衝著他人文章直接回文開罵,雖無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個人文章為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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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推 kendofox:DONE 11/16 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