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32529 + 7/18 hphphhppya □ [白目] 真愛黏球 32530 + 7/18 c8 □ [震怒] 圖書館 拎喜咧閃殺小 ●32531 7/18 lighterbooks □ [超幹] 我是 唉低phobi???????????????? 32532 2 7/18 - □ (本文已被刪除) [calvin77] 32533 + 1 7/18 Ruowind □ [超幹] 蓋房子 (並附上被檢舉文章文頭,若推文違規請將違規部分複製貼在文頭下方) 作者 lighterbooks (暱稱) 看板 Hate 標題 [超幹] 我是 唉低phobi???????????????? 時間 Sat Jul 18 21:41:33 2009 ─────────────────────────────────────── 2.檢舉事由: ║3. 恨文所指對象之個人資料。 ║ ║ ║ ║ 視嚴重性劣文退回,水桶兩個月,推文違規者,水桶三個月。 ║ ║ ║ ║ 推文慫恿他人洩露個人資料者,水桶一個月。 ║ ║ ║ ║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個人資料(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包含馬賽克部分資料、卻明顯可知所指對象者) ║ ║ 未經同意貼出者即屬違規(於推文內犯規之情形,視情況砍除該文章)。 ║ ║4. 連續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 ║ ║ ║ ║ 砍文,並給劣文及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 ║ ║ ║定義: ║ ║ 原則上優先處理連續刻意針對個人攻擊的行為, ║ ║ 判斷的依據是否會影響到個人發言, ║ ║ 衝著他人文章直接回文開罵,雖無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個人文章為主處理。 ║ ║ ║ ║ ║ ║補充說明: ║ ║ 若有人觸犯本條版規,除吵架外,需由當事人來信任一版主檢舉, ║ ║ 若為他人檢舉則不受理。(2009.05.11加註)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puttogether:說真的我看不懂這篇是什麼= =a 07/18 23:03
puttogether:以板規七無恨意結案,記入砍文違規一次。 07/18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