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icke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21178 + 3 8/10 CelestialRel □ [煩耶] 總有人不懂裝懂 21179 + 1 8/10 besot □ [超幹] 目前刷卡費 ●21180 8/10 Sma11Ta11 □ [黑特] 自從 21181 + 8/10 passguestjay □ [黑特] 暴雨又來了 21182 + 1 8/10 jecie □ [黑特] 時間不夠用! (並附上被檢舉文章文頭,若推文違規請將違規部分複製貼在文頭下方) 作者 Sma11Ta11 (白痴智障低能兒) 看板 Hate 標題 [黑特] 自從 時間 Mon Aug 10 01:10:01 2009 ───────────────────────────────────────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arika800102:本來就很醜 幹 別把事實說出來讓大家笑 08/10 01:15
這對我有嚴重的人身攻擊 ╭═╭═╭═╭══╮═╮═╮═╮═╮═╮═╮═╮═╮═╮═╮═╮═╮═╮═╮═╮ ╭═════╯ ╰═════════════════════════════╮ ║ ║ ║4. 連續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 ║ ║ ║ ║ 砍文,並給劣文及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 ║ ║ ║定義: ║ ║ 原則上優先處理連續刻意針對個人攻擊的行為, ║ ║ 判斷的依據是否會影響到個人發言, ║ ║ 衝著他人文章直接回文開罵,雖無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個人文章為主處理。 ║ ║ ║ ║ ║ ║補充說明: ║ ║ 若有人觸犯本條版規,除吵架外,需由當事人來信任一版主檢舉, ║ ║ 若為他人檢舉則不受理。(2009.05.11加註)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tigotigo:駁回 08/10 01:41
tigotigo:(詳見補充說明,當事者另有檢舉信件部分則以水桶結案) 08/10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