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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檢舉19047 Sma11Ta11 / sevenst / yamiyugi / nltforever / daiidai0814 / stevo8968 s100992003 (並附上被檢舉文章文頭,若推文違規請將違規部分複製貼在文頭下方) ex: 作者 csor (我都中出右手) 看板 Hate 標題 [黑特] 好可怕的暴民 時間 Sun Aug 9 02:29:34 2009 ─────────────────────────────────────── 2.檢舉事由: Sma11Ta11 / sevenst / yamiyugi / nltforever / daiidai0814 / stevo8968 s100992003 違反板規第4條:人身攻擊 檢附推文內容如下:
Sma11Ta11:幹你媽的被桶還敢發文喔 08/09 02:30
sevenst:你這種頭腦修養被水桶...不意外阿 08/09 02:30
yamiyugi:智障 08/09 02:32
nltforever:幹! 08/09 02:35
idaiidai0814:靠北 08/09 02:36
stevo8968:腦殘 你爸怎沒把你射在馬桶 08/09 02:37
s100992003:好可憐的動物 08/09 02:39
╭═╭═╭═╭══╮═╮═╮═╮═╮═╮═╮═╮═╮═╮═╮═╮═╮═╮═╮═╮ ╭═════╯ ╰═════════════════════════════╮ ║ ║ ║4. 連續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 ║ ║ ║ ║ 砍文,並給劣文及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 ║ ║ ║定義: ║ ║ 原則上優先處理連續刻意針對個人攻擊的行為, ║ ║ 判斷的依據是否會影響到個人發言, ║ ║ 衝著他人文章直接回文開罵,雖無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個人文章為主處理。 ║ ║ ║ ║ ║ ║補充說明: ║ ║ 若有人觸犯本條版規,除吵架外,需由當事人來信任一版主檢舉, ║ ║ 若為他人檢舉則不受理。(2009.05.11加註) ║ ║ ║ ╰══════════════════════════════════════╯ 為什麼我在回應文回「屏東,不意外」就是水桶 同樣版規這些版友在我從 8/9 寄信給二位版主檢舉,其後又寄信詢問處理情形 迄今都無任何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tigotigo:駁回(詳補充說明) 08/11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