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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舉文章: 檢舉對象:foxbook 文章編號:22966 22964 + 2 9/23 NewCygnusXFi □ [白目] 殺小遊戲王' 22965 + 9/23 digiko10058 □ [煩耶] 寵社一直loading失敗想怎樣 22966 9/23 foxbook □ [超幹] 林北怎麼那麼笨?(貓纜大學的八卦?) 22967 + 1 9/23 digiko10058 □ [煩耶] 寵社一直loading個什麼鬼 22968 + 9/23 iam4v45 □ [王八] 巴哈姆特在吃屎嗎 作者 foxbook (什麼書?) 看板 Hate 標題 [超幹] 林北怎麼那麼笨? 時間 Wed Sep 23 18:08:52 2009 ─────────────────────────────────────── 2.檢舉事由: 此id是lighterbooks的分身 文章中不斷提及他人系級以及id 且人身攻擊 也攻擊校系 ║3. 恨文所指對象之個人資料。 ║ ║ ║ ║ 視嚴重性劣文退回,水桶兩個月,推文違規者,水桶三個月。 ║ ║ ║ ║ 推文慫恿他人洩露個人資料者,水桶一個月。 ║ ║ ║ ║ 以各種方式(包含簽名檔、名片檔、暗黑分享…等), ║ ║ PO出他人個人資料(本名、手機、ID、e-mail、通訊帳號、相本、相片、部落格…等)║ ║ (包含馬賽克部分資料、卻明顯可知所指對象者) ║ ║ 未經同意貼出者即屬違規(於推文內犯規之情形,視情況砍除該文章)。 ║ ║ ║ ║4. 連續挑釁(推)文,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 ║ ║ ║ ║ 砍文,並給劣文及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 ║ ║ ║定義: ║ ║ 原則上優先處理連續刻意針對個人攻擊的行為, ║ ║ 判斷的依據是否會影響到個人發言, ║ ║ 衝著他人文章直接回文開罵,雖無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個人文章為主處理。 ║ ║ ║ ║ ║ ║補充說明: ║ ║ 若有人觸犯本條版規,除吵架外,需由當事人來信任一版主檢舉, ║ ║ 若為他人檢舉則不受理。(2009.05.11加註) ║ ║ ║ ║5.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 ║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或引戰之文章/推文。 ║ ║ ║ ║ 發文犯規者水桶兩週,文章劣退。推文內犯規者水桶一個月。 ║ ║16. 分身帳號處理方法。 ║ ║ ║ ║ 主帳號與分身帳號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並延長水桶時間。 ║ ║ ║ ║ 主帳號水桶期間之確定使用之分身帳號(由帳號部判定),視為同一使用者,板主可 ║ ║ 斟酌情形及嚴重性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若於主帳號水桶期間確定使用分 ║ ║ 身帳號再次觸犯板規者,主帳號得以延長分身所應處分之水桶期限,並將綜合之水 ║ ║ 桶時間加長一倍,其分身帳號並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水桶。 ║ ║ ║ ║ 說明: ║ ║ 假設主帳號甲因故入桶兩週,兩週內其分身乙再次觸犯板規,而分身乙之水桶時間 ║ ║ 為三天。則主帳號之水桶時間自原有水桶日起延長,增為兩週又三天,並再加上一 ║ ║ 倍的懲罰性水桶期,延長為四週又六天。另,分身乙之水桶解除時間與主帳號甲同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foxbook:這一定是idphobia或其本尊或其分身匿名檢舉的。 09/24 13:40
foxbook:我認為其所舉的板規,全部不成立,idphobia胡亂檢舉人。 09/24 13:41
tigotigo:駁回 09/25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