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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C3d9K4l (HatePicket) [ptt.cc] [檢舉] #1C3VnvqL 歧視超齡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icket/M.1276015188.A.12F.html │ │ 匿名管理編號: 1120004 (同一人號碼會一樣) │ └─────────────────────────────────────┘ ● 5849 ! 4 6/09 相似ID正夯. □ [檢舉] #1C3VnvqL 歧視超齡讀書人
windgodvocx1:根據內文「七十七年次還念高三」判定本文有特定恨文06/09 00:45
coon182:恕我直言 那有沒有歧視?06/09 00:46
windgodvocx1:對象,非指涉所有超齡讀書人。相似ID亦不在本板業務06/09 00:46
windgodvocx1:範圍內。06/09 00:46
coon182:我剛也看到這篇檢舉文 那有沒有歧視?06/09 00:46
coon182:那我講明白一點好了 超齡讀書有沒有罪?06/09 00:47
coon182:如果沒有罪 這樣不叫歧視嗎?06/09 00:47
windgodvocx1:超齡讀書沒有罪;歧視與偏見定義亦不同。06/09 00:48
coon182:雖然我非檢舉人 但我看不下去 我寧可在這被桶06/09 00:48
coon182:哪裡不同? 如果這樣叫偏見 那我說"十五歲讀小學沒救了"06/09 00:49
coon182:是不是也叫偏見?06/09 00:49
coon182非被檢舉人以及原文作者 予以警告,請勿再犯 檢附板規 2.推文若非板主、原文作者(包括檢舉人及Hate板相關文章原作者或當事者) (2009.01.18再修定) 或被檢舉人之說明則水桶兩個月,並自行來信解除(2008.09.03修定) (2007.07.26新增) 註:檢舉人匿名者,檢舉人不得以上開規定免水桶之責。(2009.01.18加註) -- 【板主:windgodvocx1/remembrance】地震來了不逃命還在發文!? 看板《Hate》 [←]離開 [→]閱讀 [Ctrl-P]發表文章 [d]刪除 [z]精華區 [i]看板資訊/設定 [h]說明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2618 m35 2/07 windgodvocx1 □ [公告] 地震來了不逃命還在發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