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uilttokill:告來告去 不覺得很累嗎? 10/06 09:56
→ lovebbcc:被告很不爽了 樓上的你想要參一腳嗎 我們也不想喔 10/06 10:01
推 arabeske:連當事人都不知道, 那我也不用申懶人包了 - -~ 10/06 10:02
→ arabeske:反控誣告可以嗎? 10/06 10:02
→ guest001:看完愛bc板友這篇,我大概知道是哪件事了 10/06 10:07
→ guest001:誣告不太可能的 10/06 10:08
推 budalearning:蛆蛆和吱吱可以被看做是阻卻構成要件同意吧 是屬於 10/06 10:22
→ budalearning:得處分的名譽法益 為不成文消極構成要件 10/06 10:23
推 taso5566:早就如此何必當初呢? 10/06 10:39
→ taso5566:檢察官當然希望當然人認罪,才會讓你緩起訴吧 10/06 10:39
→ taso5566:事證明確當然就會起訴,查無具體事證才會不起訴 10/06 10:42
推 taso5566:如果不認罪的話,很快就會被起訴了 10/06 10:45
→ lovebbcc:視力不好喔 誰提到緩起訴 10/06 10:47
推 taso5566:我提到的 當庭向檢察官認罪,希望能夠得到緩起訴 10/06 11:04
→ MrTexas:若當庭向檢察官認罪,也有可能變成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10/06 11:06
推 taso5566:不承認而被起訴判刑的案例也不少的 10/06 11:08
→ MrTexas:認罪而變成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的案例也是不少 10/06 11:08
→ tenka92417:被起訴就被起訴..檢察官也不是法官..判不判刑不是他事 10/06 11:09
推 taso5566:所以都是假設性的問題 看個人的選擇 10/06 11:10
→ taso5566:反正要做好被檢察官起訴的準備 10/06 11:10
推 gogoegg:九成九不起訴 只是跑鴿子窩、地檢鼠很麻煩而已 10/06 11:11
推 tenka92417:起訴就給他起訴啊.....不過談論新聞也會被起訴的話... 10/06 11:12
推 taso5566:如果大家那麼懂法律常識的話,,就不會常常收到傳票了 10/06 11:13
→ taso5566:都是一些懂法律的人在告來告去 10/06 11:14
→ taso5566:濫用司法資源 10/06 11:14
推 puretd:到判決兩年... 真的很辛苦Orz 10/06 11:16
→ bismarcp:我很早以前就不用什麼"隻隻""區區"來稱呼網友了 10/06 12:24
→ bismarcp:因為我覺得雖然大家都習慣用這些詞,但畢竟還是一種人身攻 10/06 12:24
→ bismarcp:擊 10/06 12:24
→ kougousei:到底是哪一篇文章呀... 10/06 13:01
→ suwilliam:吱吱原本就不是用來形容網友~而是某次吱持者跳上主播檯 10/06 14:28
→ suwilliam:結果新聞現場直播傳送到全國因而得名~根本不是在說網友 10/06 14:29
→ lovebbcc:蛆蛆是了吧(還有人罵臭蛆罵得很得意的呢 10/06 16:12
→ suwilliam:蛆蛆是對應吱吱而出現的 10/06 16:15
→ lovebbcc:對啊 以前是病畜 10/06 16:16
→ suwilliam:兩者本意都是在形容不理性的深X護航者~不該拿來針對版友 10/06 16:19
→ lovebbcc:比較久以前的版本是 綠營被稱為綠蠅後不爽 就稱藍營的是 10/06 16:19
→ lovebbcc:蛆(比自己更低一階 令一種說法是藍軍只會再加悲憤的蠕動 10/06 16:19
→ lovebbcc:而不肯出去投票 所以被稱為蛆蛆 10/06 16:20
→ lovebbcc:反正愛用的就繼續用了 那些老愛在本版屎來尿去蛆蛆滿口的 10/06 16:20
→ lovebbcc:只是讓人家任清這些人的水平到哪兒以就是了 也懶得去管了 10/06 16:21
→ suwilliam:吱蛆是用來描述政治的某些亂象~不該是拿來針對版友 10/06 16:50
→ oldchang1205:看到兩位同時期的前版主 出來說這種話 我只能苦笑了 10/06 17:37
→ oldchang1205:新版規出爐後 我就提醒過了 版規你們訂的 也只有你們 10/06 17:38
→ oldchang1205:能左右甚至影響版上的風氣 結果搞成這樣再來呼籲東 10/06 17:41
→ oldchang1205:呼籲西 卸任了不說話也罷 現在出來說這種風涼話... 10/06 17:41
→ oldchang1205:除了苦笑 我還想不出第二種心情來面對你們的推文 10/06 17:42
推 ilyvonne:吱蛆不就是一個代號嗎?就跟泛藍泛綠一樣... 10/06 17:46
→ ilyvonne:不能等同於玩魔獸時跟隔壁的半獸人說"半獸人,給我麵包" 10/06 17:47
→ ilyvonne:那個半獸人是指他的角色嗎?@@ 10/06 17:48
→ ilyvonne:我又不是罵他這個人長得像半獸人 10/06 17:48
推 lostt:看到吱蛆...就算不管妨礙名譽的部份,吱蛆一講下去就一定會 10/07 03:33
→ lostt:失焦,所以我都不用吱蛆,除非對方主動提起 10/07 03:33
→ lostt:至於半獸人,法律面的判斷準則我不是很清楚,但有個行銷面的 10/07 03:35
→ lostt:例子大約可以說明法律界定的方式,簡單來說,"誇大不實"的廣 10/07 03:36
→ lostt:告會被裁罰,但"誇大"的廣告不會被裁罰,所謂的"誇大",像是 10/07 03:37
→ lostt:Ford Escape的廣告當中最後車子爬上牆,因為人的常識可以判 10/07 03:38
→ lostt:斷車子不會爬牆,所以這是"誇大",但若是廣告內容會讓觀眾信 10/07 03:38
→ lostt:以為真,那就是"誇大不實" 10/07 03:39
→ lostt:究竟是代號還是負面人身攻擊,中間還是會有類似的界線,就我 10/07 03:39
→ lostt:來看,蛆吱偏向人身攻擊的成份比較重 10/07 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