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skinny:已經三天了.從3/28開始..旁人看了三天也是很累的. 03/31 01:19
→ umax:要行動就快啊,不要光說不練 03/31 06:22
推 vm6bp6ck6:忍不住說 其實大家說要走刑事 其實走民事比較實際 03/31 08:05
推 biaw:這裡是討論耳機的地方 不是藉著放最後通牒宣言的地方吧 03/31 12:48
→ biaw:老實說看到這篇真是讓人心情不愉快 03/31 12:51
推 netsc:首po不是說寄存證信函都不怕了嗎?這種人還有資格考研究所? 03/31 13:27
推 grind:這邊不是給你嗆蝦的地方...你給三天關大家屁事... 03/31 15:17
推 goddessmike:就是告訴大家說有這種人咩.... 03/31 15:41
推 Cker:如果因為他是版主而對於這件事的造成有影響那討論無可厚非. 03/31 15:48
→ Cker:不如把版主拔了, 然後苦主們私下討論解決吧. 03/31 15:53
推 grind:這系列討論串不缺你這篇... 03/31 17:50
推 goddessmike:你好像很有意見?你是受害人嗎?不是就不要該啦! 03/31 23:05
推 grind:這跟是不是受害人沒有關係... 04/01 00:42
→ grind:大家也聽了抱怨了...看好這是什麼版...it's not hate... 04/01 00:43
→ grind:自己看看自己的文章...明明討論串離你這麼遠..硬要回是怎樣. 04/01 00:44
推 kimogiea:考研究所沒時間?連打電話時間都沒有?誰信啊 04/05 12:03
→ kimogiea:用考研究所當藉口實在很爛 我看應該有偷偷上網看情況吧 04/05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