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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靜茹苗栗縣三十一日電)苗栗縣政府訂定「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自費門診收費標準」草案,今天遭議會退回;議員認為,現在景氣不好,民眾生活大不如前,尤其偏遠地區民眾更苦,因此不宜調漲收費。 「苗栗縣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自費門診收費標準」草案,明訂各鄉鎮市衛生所及慢性病防治所自費病人門診收費標準比照全民健保醫療支付標準收費,另一般健康證明書、疾病診斷書、傷害診斷書費用,因應多年來物價波動,分別調漲三十五元至一百元。死亡證明則仍維持免費。 衛生局長葉雲城指出,縣內所屬醫療機構自費門診收費標準於民國七十八年實施至今,已有十四年未調整,十餘年來物價波動,各項材料成本提高,為反應材料成本,因此調整收費。禹耀東議員表示,提高收費攸關五十六萬縣民權益,縣府應考量現在國內經濟狀況,尤其許多偏遠地區鄉親生活相當清苦,他們生病已經萬不得已,還要在他們身上「拔毛」,很不合理。禹耀東的發言獲多數議員認同,經討論決議將草案退回。 -- 革命是歷史的狂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7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