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證據為前題才做此行為
因此你若覺得這個證據充份
很歡迎你PO文
讓其他人能注意不要再被騙
至於被告人寫給我的信
因為我跟你不熟
甚至根本不認識你這個人
我也無法判斷你說的是真是假
只是有一點我以我自己的想法去認知
買賣這種東西
一但經過非本人之手處理
他就是一個沒有保障的交易
尤其是金錢這種容易引起糾紛的東西
更要小心避免
我不清楚當初你會做這樣決定是基於什麼理由
但現在出問題了
就希望你能出面解決
若真有你說的那位朋友
也希望你和他二人一起面對問題
你也已經算是當事人了
以下買賣雙方、或其他同為受害者的人
有任何問題歡迎盡量用底下推文留言
若有較長的文章再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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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1.254.69.37
被害人及被告人各有寫信給我
首先我先針對被害人的疑問回答
在此很歡迎將資料公佈
但一切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