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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山友,以前的同事 幾年前去爬奇萊主北,剛好碰到他生日 偷偷背了兩個蛋糕到山上,在奇萊山屋幫他慶生。 3天快樂行程結束後,他才跟我說幾天前他辦好離婚手續了 而且小孩子歸女方。 女方執意離婚其中一個理由,就是男常去爬山不在家 說真的我們最多也不過是3天的能高越嶺 縱走或4天以上的活動對於上班族來說是種奢侈的夢想 認識他們夫妻倆當然知道還有其他原因, 男女雙方都有問題。 真的希望山友們以後的另一半不要也這樣, 讓最愛的活動卻變成心痛的藉口。 幾年前還未婚時剛好也碰到有新人在東霸坪拍婚紗 當時除了欽佩也只能羨慕。 還好現在的老婆不反對我去做這些戶外運動 除了我太胖他希望我多運動以外, 她開的條件(出去玩,逛街購物等等)都要盡量滿足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145.113
moulder:我工作後都排四天以上的山..爬兩三天又要上班太不划算.. 01/12 08:42
pcaramel:謝謝你 01/12 17:14
pc2990:工作時很難四天以上吧= = 01/12 17:26
fr373969:想聽聽moulder如何在工作中安排四天的行程 01/12 21:33
yovven:對啊~~M大教一下~~我也想要工作時有四天去爬山 01/14 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