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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者被找到是前幾天的事了 其家人也發表對此事的看法 如果大家曾經為媒體寫作下的相關人員(不僅此事) 應該有種感覺是 "不完全正確"(已非常婉轉) 或許可以抽個空 看看家屬寫的 兩相對照一下 換個角度看看 或許會有不同的感覺 我是在3/13和幾個朋友自發性的上山 前一晚在仁愛分局辦理入山證合法入山 當晚在仁愛國小過夜 隔日用完早餐上山"走走" 我們不是專業的搜救人員 也不敢說一定就在哪 只是我們沿水管路前行 試圖下溪看看 為的是安一個大哥的心 在事發後這位大哥曾去白姑登山 不管是托夢也好 不管是心理作用也好 他夢見有位年輕人在瀑布附近看著他 所以他想去看看 安一個心 當天我們早上八點多到 對我來說很晚了 如果是真的要認真找 那天天氣那麼好 早該天亮就啟程 傍晚再下山 這樣我才覺得有從台北特地下去一趟的價值 到登山口整裝好準備出發時 國軍第一批人才剛到 還在等第二批人前來 其中遇到在比賽中認識的朋友 這時其他搜救人員已上山 也就是說 國軍每天都回到紅香部落 隔日再上山 請問 這樣的範圍能有多大 我不知道其他搜救人員是否也是同樣狀況 當地原住民跟我們說 他們都找過了 用手指著那邊、那邊、那邊 還說家屬找過靈媒來幫忙 可能是在何處 我相信這陣子找過相當多的地方 但....是怎麼找呢?? 範圍又正確是那裡呢?? 試問 有幾個人會用GPS 又有幾個人看地圖指北針能確定自己的位置 如果都不會 又怎樣能定出範圍和路線呢?? 我不知道該怎麼定義"找過" 甚至想過該用溯溪隊的方式將 這附近幾條完整走過或許會有新發現 這樣的溪谷和距離 三到五天是有可能的完成的 我們沿著第一個水管路一直走 走了一個多小時才抵達明顯透空的乾溪溝 當時休息遇到兩個手持GPS的大哥 沒問他是誰 他問我們要去哪找 又告訴我們這下面都找過了啦!! 要我們不要浪費力氣去找 他們要繼續往水管路盡頭去找 我不知道他的身份 我知道他很熱心 還說昨晚才要到警察用基地台位置剛換算出來的方格座標 那時兩個感覺 1.有座標就好辦事了 用GPS輸進去 直接導航也可以 2.昨晚??那不是3/12的事?? 這會不會太晚了....人命關天啊!! 他們不太會用GPS 要我們幫他們輸入 我則拿著自己的GPS輸入座標 哇勒!!兩組都在北二段附近 會不會差太遠啊!! 他有辦法走到那邊去 都經過公路了吧!! 直接判定無三小路用.... 他們也是看我們沒辦法幫他們 只要我們告訴他水管路的盡頭怎麼去 兩位大哥又走掉了.... 我們則看著主流的溪谷 看著我們底下這段約10米的落差 考慮我們是否該下去 同行的大哥出錢出力出車 總之只要我們陪他去就好 還自己掏腰包托另一位買"繩子" 我很後悔沒問清楚 他要買啥繩子 只說 他會準備好 到了登山口一看 我快昏倒 這是傘帶 不是主繩啊.... 不是不能用 只是沒那麼適合 要我從這下溪谷 別傻了 那麼危險 不過剛步行過來這段 倒是有幾處沒那麼陡且有植被 可以嘗試看看 以走過幾次探勘的經驗 要下溪應該不成問題才是 我想如果沒遇到那兩個大哥 跟我們說已經找過了 我們要下溪的意志應該不會動搖 我們選擇回頭 結束這趟行程 沒幫到任何忙 不是說去過找過說話就比較大聲 只是 我、你、他 很多就不是當事人 隨著媒體的文字起舞 倒也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雖然大家都有發表言論的自由 要去之前 就有曾經參與過搜救的大哥要我們別去 要去 等政府單位撤了再去 這點就和記者所說的一樣 會有單位有老大心態 不准其他人進去 怕被搶功 另外更難聽的是 擋人財路 至於是擋誰的呢?? 當地原住民 我聽到的行情是一天2000~2500 或許有差異但這不是重點 如果我第一天就找到呢?? 如果我十天才找到呢?? 我相信如果是事發一兩天內 大家會奮力找 就是要搶黃金時間找個生還者出來 假如兩周了 不覺得會有生環機會的時候 會不會有多賺一天是一天的感覺呢?? 我想 是有可能的 家屬已如當初所說 願意贈予發現者50萬 雖然未收取 但我想當事人家境不算差 不是為了錢而來申請國賠 如果經濟有困難 根本不可能有錢自己請山青找那麼久 甚至還願意提供50萬的獎金 我能想像家屬在知道遺體在當初曾經列為重點區域找到的時候那一種感覺 難道你們不會覺得 有種遺憾的感覺 會不會認為要是早個幾天就去那找 會有生環的機會 不要說不會 生活中就有太多類似的事在發生 早知道....就在那嘛.... 我就說....一定是那裡嘛 合理的懷疑當時可能真的沒有人去過那個地方"仔細"找過 但宣稱都去過了 這比沒去還糟糕 因為會害其他人會去忽略掉這一塊 你難道不會認為是救援不實嗎?? 如果今天在長程縱走中間時 遇到壞天氣 你會繼續完成行程嗎?? 不管前進或撤退 大多還是會繼續行走 除非天候非常惡劣或時間充裕 會選擇原地逗留 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在一天或三天內的行程 是不是會取消 或是趕緊下山 下次再來 如果你認為還有生還機會 壞天氣也該出去找 如果你心裡就認定是個遺體 哪天找到也無妨 那就好天氣再去就好 那要不睡飽一點再說 因為"要照顧好自己,才可以救別人嘛!!" 到底 政府單位有多少可以有登山能力又有搜救能力的人呢?? 這次的事件 如果能確實檢討並改進這部份 我認為 這是對大家最有利的事 至於獨攀的問題 我覺得有其風險 但也不完全錯誤 也不是說他今天不量力而為就該死 他已為他的經驗不夠多而付出迷途的代價 但不應就此判定他死刑 如果今天我們的體制完整 人員能力足夠 事發能在一天內就取得發話地點座標 並盡早投入相當人力去救援的話 或許今天結果不該是如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25.35
diffmove:給有出力的人一個掌聲,但是最後問題到底在哪? 04/28 02:12
diffmove:是我們的政府應該撥預算訓練有裝備的專業搜救人員嗎? 04/28 02:13
simonown:非常推這篇 04/28 02:17
relinchang:八卦也回了篇不錯的 04/28 04:51
pandalee:推這篇 你講了我不知道怎麼措辭的 04/28 07:39
yarnt:事實是 先前的搜索人力沒有下溪下到張生處但黃林二人有 因此 04/28 08:55
yarnt:一個問題是 為什麼先前搜索人力不繼續往下搜索? 可能的答案 04/28 08:56
yarnt:有幾個 有把人想得很邪惡的 也有出於人之常情 事理當然的 04/28 08:57
yarnt:如果是偷懶畏難而不下溪 真的很難令人接受 但如果是能力不足 04/28 08:59
Liwen220:事實就是我們沒有山難救援的專業團隊,黃林二人也說了, 04/28 08:59
Liwen220:他們也不懂張生怎麼有辦法下切到那邊去 04/28 09:00
yarnt:裝備不足 那麼該檢討的就是人資水準以及裝備充實 另外也有 04/28 09:01
yarnt:可能是 遇到險惡地形 因此判斷有裝備都不好下去更何況是無裝 04/28 09:02
yarnt:因此才會決定不繼續下溪 而將資源投在其他地方 如果是這種 04/28 09:03
yarnt:情形 那只能說拋掉鷓種"常理"的時候已經到了 因為已經有人用 04/28 09:04
yarnt:生命來證明 就算前方的地形再險惡 就算手邊無裝備 一樣可過 04/28 09:05
abxgjm:上面,急救第一原則是確保自身安全,第二是將傷者儘速移開 04/28 09:07
Liwen220:我認為重點是應該有"專任團隊",沒有技術人員,人數再多 04/28 09:08
abxgjm:危險區域,你叫救人的不顧裝備經驗是否合適去救人,就硬是 04/28 09:08
abxgjm:下去,那只是讓更多救人的變成被救的 04/28 09:09
Liwen220:都是'粗略'搜索,沒有技術硬切,你是想多死幾個嗎? 04/28 09:09
Liwen220:yarnt,你這種說法就是典型的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04/28 09:11
yarnt:怪了 哪隻眼睛看到有硬要搜索人力下切的句子? 04/28 09:11
yarnt:看清楚好嗎? 能力不足 裝備不足而不下溪 這是人之常情呀~ 04/28 09:12
Liwen220:所以我說了,我們國家就沒有這種"專職團隊"啊,你又要 04/28 09:15
Liwen220:國家派出的救援人手拋棄常理,這樣就只會變成要沒裝備的 04/28 09:19
Liwen220:人硬切啊 04/28 09:19
yarnt:所以我說你要看清楚呀 這是在討論決定不下溪的原因呀~ 04/28 09:20
yarnt:拋棄常理=要沒裝備人硬切? 這等號是怎麼來的? 04/28 09:22
valenci:這件事應該要有完整報告 看新聞各說各話還一堆記者失真 04/28 09:26
Liwen220:...我先為我一些主觀想法道歉,我當然知道二者不是等號 04/28 09:28
Liwen220:只是過去的一些經驗讓我覺得會演變成這樣 04/28 09:29
valenci:黃國書先生院不願寫一篇經過? 跟自己怎判往哪方找 04/28 09:34
valenci:這篇是不是登山補幾站某大大請的溯溪友人?那篇說太危險不 04/28 12:05
valenci:下去 04/28 12:05
valenci:登山補給站 174篇 kemoplcc(普拉) 04/28 12:07
valenci:我贊成提國賠然後希望政府不賠進入司法告訴國賠 04/28 12:18
valenci:現在家屬說法 新聞亂推測 根本亂七八糟 04/28 12:18
Dasboy:國賠本來就要進入司法程序打民事訴訟.. 04/28 12:24
valenci:民訴除當事願公布 不然不會online 窘 04/28 12:49
valenci:Dasboy 不對 國賠進司法前有一段當事人與政府和解期喔 04/28 12:51
valenci:相關單位跟當事人在期限喬好就不會進司法 04/28 12:51
valenci:政府在這期限協商破裂不賠 告訴人才有資格進國賠民償官司 04/28 12:53
Dasboy:了,你是說第10條對吧~ 04/28 13:20
dpFish:推,真的值得好好討論~ 04/28 13:25
valenci:沒有統一平台 各方對戰確認事實 真正過程還是不存在 04/28 14:07
valenci:某報:殯葬說撐50天家屬說扼腕才差幾天 某報:黃先生說旁有 04/28 14:09
valenci:腐敗食物 帳沒搭 失背包內手機摔壞 04/28 14:10
likecandy:個人覺得最有幫助的手機衛星定位 是什麼原因 要那麼久 04/28 18:04
likecandy:才能拿到呢 @@ 04/28 18:04
jplo:推~~希望自己有一天也有能力去救人... 04/28 19:52
Baby76519:想推這篇~ 04/28 23:46
fd87813:好文借轉,謝謝。 04/30 13:32
fd87813:轉錄至看板 NCHU-Mount 04/30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