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olin (學海無涯回頭是岸)
看板Hiking
標題Re: [新聞] 全民買單 NO!議員籲擬登山強制險
時間Wed Nov 23 19:11:07 2011
各位愛山的山友,我覺得都必須了解所謂"保護"自己的法令。
看到原PO寫的話~我就把入山正依據的法令貼上來...
PO這沒有任何意思,只是覺得大家應該要知道。
--
國家安全法
第五條(管制區之指定)【相關罰則】第二項、第三項~§7
為確保海防及軍事設施安全,並維護山地治安,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海岸、
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劃為管制區,並公告之。
人民入出前項管制區,應向該管機關申請許可。
第一項之管制區,為軍事所必需者,得實施限建、禁建;
其範圍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定之。
前項限建或禁建土地之稅捐,應予減免。
第五條之一(違反公務秘密之處罰)
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違反第二條之一規定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犯前二項之罪,其他法律有較重處罰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犯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而自首者,得免除其刑;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
得減輕其刑。
--
所以,其實所謂入山證~背後的法令依據壓根不是在保護登山客,
而是那已經過期了的軍事安全(防逃兵?間諜?)
希望他們要吵來吵去改來改去,
先把最基本的,對人民的保障作出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82.24
推 kai761:還有 災害防救法,及相關法令(如國搜中心設置要點) 11/23 19:49
推 clouds780321:原來入山證的原意是這樣喔 我還以為是管制數量 11/23 19:53
推 fiordiligi:這法令有沒有與憲法保障人民遷徙的自由相抵觸? 11/23 20:24
推 higger:但還是得辦入山証...為什麼不直接廢除沒用的措施? 11/23 22:19
推 willie60:樓上說的就要看我們大家選出來的民代素質了! 11/23 22:22
→ taso5566:發生山難成功救援的機會不高 11/23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