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fredx (撿到一隻貓)
看板Hiking
標題Re: [新聞] 又是搜救她! 3年2次登山遇颱風
時間Sun Aug 5 17:53:59 2012
其實重點不在有沒有人報案, 事實上只要申請有核准, 而且沒有註銷申請的,
警政機關就會一個一個打電話跟緊急聯絡人去作確認,
只要有人還在山上, 其後的動作就一定要做的!
相關單位確實是很辛苦, 值得肯定跟感謝.
硬要說浪費社會成本跟人力, 這是制度上的問題而不是人的問題!
更何況登山是合法的活動不是嗎, 依規定申請也核准入山了,
當事人也做好了緊急避難的動作平安沒事, 究竟還有什麼可以指責的呢?
維護合法活動的安全本來就是政府應該保障人民的不是嗎!
當人民合法申請路權走上街頭捍衛自己的信念跟權益的時候,
警政機關不也是要出勤來維持秩序跟避免衝突嗎?
難道這不需要耗費社會成本跟動員人力嗎?
究竟社會大眾對登山活動的負面印象如何造成的? 新聞媒體報導登山活動相關新聞時,
夠不夠自律, 依循新聞倫理公約去詳實查證新聞事實呢?
有沒有不道德的利用新聞處理技巧,扭曲或掩蓋新聞事實? 有沒有以片斷取材、
煽情、誇大、討好等失衡手段,呈現新聞資訊或進行評論呢?
這是有待公評的~
台灣海島型氣候本來就不穩定, 難到不能拿這個例子從正面的角度切入,
告訴大家在山上如何得到天氣資訊, 如何觀測天氣變化, 以及如何做緊急應變,
這樣不是有意義得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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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3.158.16
※ 編輯: winfredx 來自: 111.243.158.16 (08/05 17:55)
※ 編輯: winfredx 來自: 111.243.158.16 (08/05 17:55)
→ kahnimani:不能用當事人最後平安無事就推斷她做了正確的決定 08/05 17:56
※ 編輯: winfredx 來自: 111.243.158.16 (08/05 17:57)
→ kahnimani:如果她沒有選擇較安全且可盡快下山的撤退路線 08/05 17:57
→ kahnimani:我認為就有一定程度的責任 08/05 17:58
我只知道她合法申請也核可, 人也平安, 至於臆測的部份我不認為有討論的價值
※ 編輯: winfredx 來自: 111.243.158.16 (08/05 18:02)
→ kahnimani:相較於中央尖山的地質探勘隊 葉小姐的失聯有避免的可能 08/05 18:01
→ kahnimani:合理推斷如果就用臆測兩字定論的話很明顯原po是來護航的 08/05 18:12
假設某政治人物被暗殺身亡來討論誰是兇手誰沒盡到維安責任, 請問 有 意 義 嗎?
※ 編輯: winfredx 來自: 111.243.158.16 (08/05 18:32)
→ tzuor:合理推斷跟臆測還真是難分啊... 08/05 21:19
→ chealpha:在事件的處理方法上只有更好沒有最好,重點是人平安就好! 08/05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