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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登山迷路 耗費全民50萬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7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桃園縣51歲男子蔡桂燈,不但未申請入山入園,還在 裝備不足下,獨闖玉山國家公園八通關越嶺古道管制路段,他只靠手機Google地圖,結果 遇古道崩塌高繞路段迷路,蔡男昨搭直升機獲救,雖然浪費救難成本達50萬元,也只能依 法開罰3000元。 花蓮縣消防局第3大隊長呂冠辰說,先前曾討論過沒申請入山入園而山難,應自負救援成 本,但遭部分人士反對,他呼籲山友「該申請就要申請」,照規定來,以免浪費社會資源 。 蔡男則說:「事情都發生了(指迷路),能怎麼辦?他也試過找路走出來,還打電話轉接 給國家公園巡山員『線上導航』,都沒有成功,迷路也不是他願意的!」令警方搖頭。 蔡桂燈大年初一從南投東埔入山,預計以8天時間走到花蓮,年初五在八通關越嶺古道馬 沙布駐在所處遇崩塌,高繞到稜線因此迷路。蔡男未向警政署申請入山證,未向玉山國家 公園申請進入八通關日治越嶺道西段(東埔到大水窟),還「偷跑」闖入八通關越嶺道東 段(大水窟到大分)。 歷經3天救援,消防署空勤總隊直升機昨上午8時30分在山區吊掛成功,蔡男身體狀況尚可 未送醫,一下機就到玉山國家公園警察隊做筆錄。 警詢:「你有GPS嗎?地圖呢?」蔡男從口袋掏出的卻是智慧型手機,他當場操作、打開 Google Map,但無等高線及古道路線等資訊,讓人看了捏把冷汗!有人問他:「爬山沒有 專業GPS,只靠手機夠嗎?」蔡男則表示:「各種方式都有優缺點。」 玉管處副處長吳祥堅說,蔡男違反國家公園「進入生態保護區高級登山路線,需3人以上 始有申請資格」的規定,規定是有道理的,2人結伴還是不夠,因為倘若有1人受傷,山區 手機訊號差,得有1人留守照顧、另1人設法向外求援,若只有2人,傷者就會被獨自拋下 、無人照顧。 http://ppt.cc/jlE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9.59.111
wsdykssj:看來oruxmaps還是很不普及 02/07 22:39
Beijingman:只靠GOOGLE地圖手機就入山,膽子真大顆 02/07 22:40
dj720c:「沒申請入山入園而山難,應自負救援成本」這邏輯不太通吧! 02/07 23:27
dj720c:這種山難的主因是準備不足,有沒有申請倒是其次! 02/07 23:29
dj720c:難道這種人有申請入山入園就不會迷路嗎? 02/07 23:29
banboy:這種人應該被懲罰 而最簡單有效的方式就是罰錢 02/07 23:56
syuemei:有罰了阿 3000元 沒看到嗎? 02/08 01:57
pinkchange:會不會是有申請才能有保險? 02/08 04:37
yangyr:登山強制險上場的時機來了? 02/08 11:22
o030291469:只有一個人申請不會過啊 02/08 12:46
isacjvdov:開車超速違規車禍也沒人在討論後續警消處理費用的問題 02/08 13:10
isacjvdov:只針對登山客作報導實在是有差別待遇… 02/08 13:11
Prestige:為啥不告他 依法可以向他要50萬 只是要用訴訟手段 02/08 16:04
Prestige:每次看到這種只罰幾千就覺得很誇張 是故意不去告還是怎樣 02/08 16:05
mstar:要偷跑出事,就乖乖繳搜救費用吧 02/08 17:31
mstar:政府真的該追討,不然乖乖申請的好像呆子一樣 02/08 17:32
hughchen: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2/08 21:33
roc2200:鬼島偉哉,違規的總是如此 02/09 10:42
frice:不依規定申請出事還要政府負責 更不合邏輯吧 02/09 17:37
littlejump:那晚我剛好在瓦拉米山屋,有遇到上去救援的消防隊員 02/10 17:45
littlejump:過年期間被派上山,背了重裝要殺到大分去,任務內容 02/10 17:48
littlejump:居然是登山客要求「迷路了,希望幫忙指路」 02/10 17:49
littlejump:說登山客報案時說不要吊掛,只要派直升機幫他指一下路 02/10 17:49
littlejump:然後他們就被派上山要推進到大分去處理這個傢伙了-_- 02/10 17:50
littlejump:隔天早上九點回報成功吊掛可以撤退了,我們跟隊員們 02/10 17:51
littlejump:一起歡呼,然後目送他們用神速離開下山 02/10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