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ysayliam (肉鬆稀飯)
看板Hiking
標題Fw: [新聞] 花蓮登山自治條例三讀:違規登山自付搜
時間Mon Apr 17 11:49:06 2017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z3fno7 ]
作者: nerudaliu (Chairborne Ranger)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花蓮登山自治條例三讀:違規登山自付搜
時間: Mon Apr 17 11:45:49 2017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花蓮登山自治條例三讀:違規登山自付搜救費用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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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花蓮縣轄內山域意外事故總是層出不窮,每次執行搜救工作常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
,更是耗費巨額公帑。花蓮縣政府自去年起推動「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已於
日前完成三讀立法工作。
未來,如果擅自進入管制山域而發生登山事故的違規民眾,最高
可罰5萬元外,如發生山域事故,也將由當事人支付全額的搜救費用。
花蓮縣是繼台中市、南投縣後,全國第3個完成立法縣市,再報請中央核定後就將立即實
施。愛好登山者在從事登山活動前,必須完成充足的行前準備,攜帶定位器材、緊急聯絡
用的通信設備及供應電源,並由專業領隊帶領,行前必須申辦登山綜合保險,並依法向山
域管理機關申請許可,始可從事登山活動,以有效提高登山活動的安全保障。
台灣攀登百岳、高山活動的熱潮日益盛行,而許多標高3000公尺以上有名山頭就位在花蓮
縣內,無論奇萊東稜、能高安東軍縱走或是馬博橫斷等都是登山界中知名挑戰路線,甚或
中央山脈及海岸山脈也有許多中級山是大家躍躍欲試的挑戰,也讓山難意外頻頻發生。
花蓮縣政府自去年7月起開始推動「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立法工作,並在今
年3月排入議會審查議程,立法期間也發生多起山域意外事故,其中最為嚴重的就是上個
月接連發生的南二子山、合歡東峰等2起山難事故,長達十數日的搜救過程,至今失蹤者
仍難以尋回,家屬始終焦急擔心。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表示,該條例施行後,對於依法入山引發的山域事故所進行的搜救
費用,將可由保險公司支付,不再由全民的納稅錢去買單搜救費用,民眾不需擔心昂貴的
搜救費用;如果擅自進入管制山域而發生登山事故的違規民眾,除依法處以3仟元至5萬元
以下罰鍰外,如發生山域事故,也將依登山自治條例規定要求全額支付搜救費用。
同時也呼籲登山愛好者確實遵守,以保障安全,避免萬一發生事故,無力支付高額搜救費
用。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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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8/240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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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aysayliam (111.249.105.140), 04/17/2017 11:49:06
※ 編輯: saysayliam (111.249.105.140), 04/17/2017 11:49:25
噓 mstar: 希望到時有人真去打行政訴訟與釋憲 04/17 12:30
噓 a920488: 怎麼不順便寫一下有多少山是封著的 04/17 12:35
推 blackbrid: 可以把封的山的開放,搜救自付可以接受 04/17 12:51
→ kinomon: 沒有條件交換這回事 傻了 04/17 13:12
推 juuto: 保險還是只付48小時後,而且不含空中救援吧,說那麼好聽是 04/17 13:49
→ juuto: 想騙誰 04/17 13:49
噓 billlushana1: 可以財團圈國家公園地挖山,不準百姓爬山 04/17 13:57
噓 h94: 所以說依規定入山可以有效降低山難機率!? 04/17 14:30
→ blauii: 話說失蹤的不是好幾個都是消防弟兄去爬? 04/17 14:57
→ Peo0913: 圖利保險業 04/17 16:24
噓 xtt: 落後國家的表現 04/18 11:40
推 wrecked: 救了就破產了 可以申請不要救嗎? 04/18 14:25
噓 darkMood: 罰死這些垃圾,爽。我是說愛亂爬的。 04/19 01:32
→ blauii: 政府可以無法源亂封山,然後民眾不能自由踏進國土。好個 04/19 12:34
→ blauii: 依法行政,多虧了豬隊友! 04/19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