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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而基於此答辯書的內容,小組長判決MRZ版主應繼續留任版主,而theleaf版友的申訴 : 要求也予以駁回.不過為求公平起見,小組長要求MRZ版主以後若在樂生版上看見了 : theleaf版友所發表的新文章,若內容不符合版規的話,也應該至少存留12小時,並籲 : 請在期限內自行刪除,若其不聽,再給予劣文刪除,樂生版主以為如何? 謝謝小組長明鑑.不過經過我考慮之後,認為"存留12小時"這一項應當如何計算? 是以該文章發布時間來計算呢?還是本小組長看見時來計算呢?其他我並沒有任 何問題,並多謝小組長的裁決. -- 作者外出取材,下回休刊. http://gps.wolflord.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2.137
MRZ:什麼以小組長?當然是以樂生版主的身分看到才算啊. 12/19 10:17
MRZ:喔,對,好的.就以"版主看到"的時間為準好了. 12/19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