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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med (奚我后 其后來蘇)》之銘言: : ※ 引述《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之銘言: : : 要當版主才能當小組長,請去研究一下站規. : : 既然你要提出這樣的意見,就請去跟站長討論. 現實世界法規有分層申訴的原則 故先於本群組建議 經小組長指示後查閱 更上層國家研究院規定如下: 【看板列表】 批踢踢實業坊 看板《AboutBoards》 [←][q]主選單 [→][r]閱讀 [↑↓]選擇 [PgUp][PgDn]翻頁 [S]排序 [/]搜尋 [h]求助 編號 看 板 類別 轉信 中 文 敘 述 人氣 板 主 1 ˇAboutNew 申請 ◎國家研究院連署處 Majestic ● 2 AboutBoards 組務 ◎國家研究院組務問題討論版 1 Majestic 精華文章】 ◆ PTT國家研究院小組組規 看板《AboutBoards》 編號 標 題 編 選 日 期 1. ◆ 討論區 ChaosCreator [03/15/02] 2. ◇ [公告] 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 Junchoon [06/11/06] 3. ◇ [公告] 新增看板 zoea [01/15/06] 4. ◇ [公告] 廢除看板 zoea [02/05/06] 5. ◇ [公告] 連署版主 zoea [01/15/06] 6. ◇ [公告] 罷免版主 zoea [01/15/06] ● 7. ◇ [公告] 連署小組長 zoea [01/15/06] 作者 zoea (quit...) 看板 AboutBoards 標題 [公告] 連署小組長 時間 Sun Jan 15 13:40:24 2006 ─────────────────────────────────────── 申請連署小組長 連署資格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一年以上,並為該小組所轄之版主。 ... 特別限制:申請新增小組長之小組若已有小組長,不得申請連署小組長。 : 應該這樣解釋:要當"過"版主才能當小組長,也就是保證小組長是 : 有經驗的.至於是不是小組長一定要兼版主,還是升任小組長以後就 : 應該免兼版主,我是認為還有討論的空間,這似乎並不是站規規定的 : 這麼死. 根據上開條文 Armed 與 MRZ 之看法皆有討論空間 但是根據更上層的相關規定如下: 【精華文章】 ◆ 批踢踢法規集 看板《PttLaw》 編號 標 題 編 選 日 期 1. ◇ 群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MohLih [11/26/07] ● 2. ◇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MohLih [11/26/07] 作者 okcool (五百瓦陽光男孩)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時間 Sat Aug 27 23:37:36 2005 ───────────────────────────────────────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本權力義務規範制定於1998.08.07 於2005.08.27群組長會議通過第一次修正 批踢踢根據分層負責的原則,於各區域設立小組長,作為第一層管理看板之管理, 協助群組長以及站長處理站務,因此制定本規範作為組長相關處理之準則。 ... 二、權力 (2)組規制定權: 組長有制定該小組的組規制定權,但仍須符合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之規定 ,與上層規範牴觸者無效,除另訂之規範不在此限。 (3)裁決權: 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除該看板之板主為該組長時,該 組長需要迴避裁決,交由上層之群組長或是站長處理之。 上開相關站規明確寫到關於分層負責行政以及當事人迴避裁決自身相關爭議之規定 根據上開規定之精神無人可以推定小組長不宜兼任轄下小組看板版主 其原因特明 第一. 分層負責之現實法律與站規之施行 第二. 當事人迴避之現實法律與站規實行 小組長兼任轄下任一看板版主行政產生 爭議按律由小組長先行裁決 然而根據現實法律與站規規定當事人迴避原則 兼任版主的小組長不可以裁決 爭議必須上交而降低分層負責行政之效率 根據以上現實法規與站規 吾人提議: 小組長不宜兼任轄下任一看板版主 最後 關於本科學研究院某組小組長是否可以為多數也可以考慮 最適切建議版應是 國家研究院版務版 但該版有相當貼文限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2.16.233.74
blc:既然有迴避條文,仲裁時迴避就可以了。 122.120.41.187 02/09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