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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研究院歷史研究院板主請假規則 2012. 2.06 1.板主不得連續10日未上站,若因故未能上站請至組務板請假或信件告知組長。 2.假單請註明職務代理人,板主獨任時職務代理人則為組長。 3.請假日數最高為連續30天。 有特殊事由經組長專案核准得再延長60天,共計90天。 若因超過90天未上站由本站系統免職或違反本站其他法規者,依本站規定處理。 4.一年內不得請假90日以上,超過則直接免職,請謹慎使用。 若毫無事先請假就連續10日未上站者,經告發之後將先被信件警告一次; 信件警告一次之後,若超過 7日仍未上站,或有上站卻未在 7日內未至組務版補請假, 或有補請但理由不足以說服組長者,將被凍結版主職權一個月。 一年之內有兩次被凍結紀錄的話,將予以免職。 5.板主不服本組停職或免職處分,得依相關規定向國家研究院群組提出申訴。 6.未盡事項適用本站及國家研究院群組規範。本規則自發布日起施行。 歷史研究院組長 MRZ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RZ (114.43.156.149), 時間: 02/06/2012 12:41:17 ※ 編輯: MRZ 來自: 114.43.156.149 (02/06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