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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sephChen (╭(〞▽〝)╭(〞▽〝)╯)》之銘言: : 以下意見是小弟針對小組長與組務答覆說明 : 1. CCKAT既然已經把案件轉給小組長,小組長當然得要轉信給小弟才行, : 不然小組長僅是開庭通知貼在法院門口,就當已通知,還說原告(...)已經通知被告 : 然後怪被告沒出席,後來8/20補通知才硬凹"通融",這有點邏輯問題+行政怠惰... : 另按小組長的說法,小組長根本從頭到尾都沒錯,完全無需向小弟道歉, : 僅需出示寄件備份或SYSOP證明即可,請小組長無需作毫無歉意的道歉。 本小組長本來就無需向你道歉,但您先前的態度就是不管如何都得向您先道歉, 否則您就拒絕溝通,既然如此,本小組長只好跟您先道歉,以求溝通. 此外,本小組長已言明習慣上並未留取備份紀錄,而且這種事情就算要求SYSOP證明, 現行系統又要如何證明? 如果您現在才發覺自己有錯,也才理解到本小組長並未有跟您道歉的必要, 那本小組長理應反過來要求您的道歉,不過本小組長覺得您能理解就好, 也無需回過頭來向本人道歉,只要好好回答那兩項問題即可. 以下刪去的部份其實跟前面的說法並無二致,足見您仍在繼續糾扯牽拖, 這種態度一點也不像是要跟人作任何溝通.但本小組長並不會因此跟您 繼續玩這方面的文字遊戲,只請您在8/27之前,以符合戰史版的"禮貌發 文"的態度回答之前提過的那兩項問題. 更何況在未跟本小組長完成溝通之前,您已經越級上訴到群組版了.因此 本小組長也無須跟您繼續討論除了您該回答那兩項問題之外的其他問題, 這些都請群組長作裁定. -- 通過思想,轉移心境,創造快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3.9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