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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yCowBay (達咩)》之銘言: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條   :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 :  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 :  坐 、臥、蹲、立,阻礙交通。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章第七十八條   :  行人在道路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六十元 :  罰鍰,或施一至二小時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者。 :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 :    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者。 :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者。 :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 :    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者。 看到這個 我說一下之前的經驗 在某次暑假 因為要幫家裡工作的關係常常要往返家裡跟工廠 有次因為下雨 視線比較不清楚 又想急著回家 所以車騎滿快的 結果在慢車道上有人違規停車 佔住了車道 發現之後所以以比較快速的情況下往中間快車道閃 剛好在我前方的一台摩托車也因為那台車要變換車道 所以我從他左後方擦撞過去 後來警察趕來處理 對於我的行為是我沒有注意前車距離不當駕駛 所以錯的是我 = = 但是我跟被我擦撞到的人(他是律師)都認為說應該是違規停車那位的錯 只是沒辦法 我也不曉得為啥是這樣判定的 事故處理的人說違規的歸違規 兩件事情似乎是不會有關連性的判決 (他給我的說詞感覺是這樣) 還好後來那個律師也沒有對我提出告訴或怎樣 我只是想說 很多時候判定不是我們想的那樣 也許真的是對於路權的觀念有很大問題 不過法規也沒有改 建議要去問清楚點比較好 -- 好人四大特徵 1.具電腦知識技能 (組裝、重灌、維修樣樣行) 2.一定沒女朋友 3.常常默默關心付出..堅信好人終會有好報 4.常被說:「你真是好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