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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誤判很正常。 但是,裁判漏計分數時,紀錄台也沒發現,還要比賽球隊去提醒,會不會太扯? 但這事情就在我們輔大四強賽被表掉後的季軍戰再次出現! 真的很令人懷疑主辦單位事前有沒有對擔任記錄工作的人員進行訓練? 如果沒有,請問你們是在用什麼心態在主辦這次的比賽? 12/09 20:47 如果有事前訓練,那我真的不知道你們在訓練什麼? 每個系壘的參賽選手都是用心地去準備這次的比賽! 這樣的裁判問題,這樣的紀錄台問題,你們怎麼對參賽選手交代? 事情發生了,是不是該立即檢討,並且給予大家一個交代? 不能以你們系上的名義向新莊慢壘發表抗議嗎? 還有,不該對於有疏失的人員作出應有的懲處嗎? 活動辦得好該給予獎勵!但是,活動辦不好難道不該懲處失職人員嗎? 這些要求應該不過分吧? 你們主辦單位已經無法還給我們這些受害選手一個美好的史學盃回憶了。 跟你們要個公道與確切的懲處與交代,這要求不為過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01.89
fish311174 :只希望主辦單位能給個交代 12/09 23:13
fish311174 :而不是一直說抱歉、對不起之類的話..... 12/09 23:14
K319 :沒錯!雖然遺憾已經無法彌補,但應該給予受害球員們 12/09 23:17
K319 :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12/09 23:17
shaaang :把當記錄台人的都退學 這樣如何? 12/10 00:12
K319 :去問北大歷史系系主任如何? 12/10 01:24
shezion :主任說 辛苦了各位同學 12/10 14:44
K319 :紕漏這麼多,各校的各位同學的確身心都辛苦了...... 12/10 16:45
sac :能把事情做得這麼糟的確不容易 大家應該掌聲鼓勵鼓勵 12/10 21:39
fenixll001 :所以是要什麼交代啊?  真的要出錯的人退學喔? 12/11 00:29
K319 :難道北大的獎懲只有退學?沒有申誡,小過,大過等? 12/11 01:55
fenixll001 :申誡是公務員吧= =" 那來研究一下能不能記小過之類的 12/11 02:02
K319 :國立臺北大學學生獎懲辦法 12/11 02:06
K319 :四、記過: 12/11 02:07
K319 :(一)記申誡一次,扣操行總分一分。 12/11 02:07
K319 :(二)記小過一次,扣操行總分三分。 12/11 02:08
K319 :(三)記大過一次,扣操行總分九分。 12/11 02:08
K319 :第七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申誡或小過處分 12/11 02:09
K319 :四、擔任學生社團幹部或自治幹部,怠忽職守者。 12/11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