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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屆史學盃排球章程 球員資格 2.同一校內之歷史相關系所學生及教職員(如史研所、台史所或藝史所)可 合併報名參賽,但該報名系所單位之球員組成必須以該系所本科系教職 員或學生為主,佔該隊球員半數以上,主辦單位才會予以受理,而同一 名球員不得重複報名於本賽事。 在章程當中從頭到尾並未提及同一校系只能報一隊的條例. 只有說,該報名系所單位之球員組成必須以該系所本科系教職員或學生為主,佔該隊球 員半數以上。 就只有說必須是歷史系一半以上, 且準備報名的系所的球員並未重複 這樣該如何解釋呢!? 請主辦單位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144.34
kohoccm2002 :就是某一校可以歷史系報一隊、歷史所報一隊,歷史系 10/05 03:01
kohoccm2002 :中可以有屬於歷史所的球員,歷史所中也可以有屬於歷 10/05 03:02
kohoccm2002 :史系的球員。但是這兩隊均應有半數以上球員屬於報名 10/05 03:03
kohoccm2002 :之本單位(歷史系這隊有一半以上屬於歷史系,反之亦同 10/05 03:03
kohoccm2002 :以上為舉例。 10/05 03:04
kohoccm2002 :這跟同一系所報兩隊是不同的狀況 10/05 03:05
pcane31 :但章程中無一系所不可報兩隊之條例 10/05 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