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lastonbury:謝謝板主 04/18 05:28
※ 引述《Glastonbury (1997)》之銘言:
: 借這個標題一問,
: 我是去年八月來的交換學生,有拿到一年的居留證。
: 跟租屋公司簽約是到今年5/31,預計6/1返台。
: 我當初也有申請房租補貼,有過,每個月大約60歐也都有下來,
: 我想請問,我到時候去市政廳退註冊之後,就不需要再理會房租補貼的事情了嗎?
: 謝謝!
請記得再次用軟體申請修正
請政府停發房租補貼
如果沒有申請修正的話
荷蘭政府很可能還是會按月會到你的帳戶
然後等到發現你已經離開荷蘭才又要求你退錢
很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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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難無以成事
from 十二國記-華胥之幽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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