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lySe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稍微再回一些和題目無關的東西,再說說這題: 基本上,將性服務本身用市場價值換算這件事, 雖然經濟上說的通,但是不管如何都是把女性當作一種財產。(暫時和此題無關) 勞務本身的換算在經濟學上理論上是可以被精準的算出的, 性這個概念被切出來卻仍然受到金錢的規制,理論上說的通, 但在社會通念上,例如愛情、友情、幸福等等,我們並不會認為可以用金錢換算, 在愛情等概念被加入到性的概念之時,性也是不能換算的。 換言之,當性沒有愛情等等概念作支撐的時候, 性本身已經被視為是*惡*的,而這樣的性被性道德高超者瞧不起, 進而當然可以用金錢換算。 然而,(開始和此題有關),性本身有沒有愛情是很難去界定的, 亦即性本身是否可以用金錢換算一事是有點隱而不顯的, 當然我的意思就是,公務員可以主張兩情相悅等等,那麼公務員所做的違法或合法情事 和性的關聯性就會變的很不確定,進而問題就只剩 *公務員遇到熟識的人應該迴避*等等的公務員法問題。 所以,這樣的結論當然就是性服務難以計算, 不過在這邊要更強調另外一點就是:按照上開結論,假如性可以被明顯換算 那麼賄賂還是可以成立,但是何時性可以被換算? 就是當性沒有愛,只有公的性,可以客觀、具體明顯的看出來屬於此之時, 賄賂罪就幹下去了。這樣的一個結論其實背後隱藏的語言意義在於: 妓女是被唾棄的。 同樣的問題發生在通說,例如白嫖等等,算不算詐欺罪? 進而就有學者進一步區分,是公妓還是其他(大陸妹)。 然後去論述是否構成詐欺。 當然直接的解決方案就是,不要把這種利益拿去當作犯罪要件, 那麼就不會繼續討論妓女的合法非法問題。 如果這樣子的話,在這邊(賄賂罪)也用同樣的方法去做刑法解釋 但是正如同學舉的例子,不管如何限縮到最後還是會有情況解釋成有對價, 而把事情解釋成有對價(把性服務轉化成真正的利益), 其背後所表現的仍然是悲哀的性之切割。哎,寫不下去了。 -- 男人把夢想 託付給男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