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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講義P.98火車司機的例子與P.338超速開車的例子 在火車司機的例子 講義上寫說"沒有迴避可能性,應該否定條件關係"以及"基本上這根本不是假設性 因果經過的例子"直接於構成要件階段否定 而在超速開車的例子 講義是寫說"通說是以假定性判斷來解決問題,例如縱或沒有超速,結果仍舊會發 生,所以無因果關係(或條件關係)......不宜以假設性提問或判斷來解決問題... ...此際可能會成立因果關係"然後在責任階段才以結果根本無法迴避來否定其責任 我想問的是 兩者既然都是"即使行為人做了法所期待的行為結果仍不免發生"的無結果迴避可能 的狀況(即使有注意前方狀況也會撞到、即使不超速也會撞到) 爲什麼一個不是假設性判斷但另一個卻是呢? (是因為"如果不超速就不會撞到"這件事很難認定嗎?那如果說科學有辦法確定依當 時的距離來看,不管有沒有超速都確定會撞到,這樣是不是就可以說這不是假設性 判斷了呢?) 還有 究竟是要於構成要件解決還是要等到責任階段再解決? P.S. 考前一個禮拜應該是指這星期三吧^^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