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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未遂犯已確定結果沒發生,所以沒辦法再討論行為時行為的危險性 因此結果的認定需藉由主觀的故意來判斷 但是故意的知和慾,外人無從得知,僅能從客觀上推測行為人主觀上的意思 問題是,這樣著手的判斷不就從客觀→主觀→客觀 變成一個循環論證了嗎? ※ 編輯: Blue130 來自: 140.112.5.75 (01/21 17:58)
FallenAngel:兩個客觀所觀察的東西不一樣,沒有循環到。 01/22 01:02
FallenAngel:"我覺得"你的說法跟黃榮堅老師的比較像 01/22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