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lySe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碰巧有點關係,所以簡答一下, : 但是我記得老師有舉了四個例外 : 也就是原本應該是動機上的錯誤同意有效 : 卻可以視為同意無效的形成自我決定過程中的重大瑕疵 同意無效 其實這個理由很含糊,因為幾乎不管是採或不採法益關係錯誤(傳統說也是這樣講) 者都會用到這句話,其實這是結果,不是理由 .......林幹人例外,因為他是被害人主觀說 : 其中有一個是緊急情況 : 像是騙甲說其父在大陸需要換腎 而將甲的腎取出來 : 此時甲並沒有對其侵害身體的法益認知錯誤 而是意思形成過程的錯誤 : 原本應該是動機錯誤 : 同意有效 : 但是因為關係到身體重大的法益 所以應該是重大瑕疵 同意無效 應該不是這樣講吧.... 如果要把它說成/拗成法益關係錯誤的話(..山口厚後來的解釋)應該是說 第一種說法(1998) 此時,甲正被(騙而)陷入一種緊急情況,以致其「不得不」對其本身的法益侵害做出同意 而這種錯誤是對(同意者自己的=要處分的)應該要保護的「法益要保護性」的錯誤, 這不正是「法益關係」的錯誤嗎!! 第二種說法(不確定,轉引它處,2004,) 從同意的過程依客觀的法的評價來看,此時的同意在程度上 與因受「脅迫」而做出的同意一樣,都是「不自由的」(非任意), 故而應該否定該同意的有效性........ ......其實這就是第一種的「不得不」再詳盡一點的解釋,二者合起來比較完整 : 這是我之前的理解 : 但是剛剛看講義的時候卻發現這邊直接適用到法益關係錯誤論 師應該是採以上的說法,才會把它併入法益關係的錯誤說中. ........雖然山最後好像也有承認該說無法處理的情況,且也有人對緊急情況 的法益關係說的處理有些微詞,不過基本上就本例而言,還ok啦 問一下,現在的進度應該不是在同意吧....科法的嗎? 這個時點問這個, 有點怪怪的說 附帶問一下延伸(很遠)的問題, 什麼叫做「自己答責性」(日文)? 它和「被害者同意下的 他者 的危殆化」 還有「危險的自己承擔」(中文不知有沒有包含容許的風險的概念)是什麼關係丫? 謝謝 ....告解區:最近因為弄報告,加上電腦上演特洛依木馬屠城記,..等一堆煩人的屁事, 我會加緊腳步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4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