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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65.123.214.108 : ※ 編輯: blackb 來自: 165.123.214.108 (04/10 06:08) : ※ 編輯: blackb 來自: 165.123.214.108 (04/10 06:12) : 推 pigdog:奇怪了?上課都有講啊。 04/11 03:13 : 推 rubyh:昨天課輔助教舉了§134,說這一條中公務員因為侵害了兩種法꼠 04/11 08:42 : → rubyh:益而加重處罰,且是違法身分。一個法益是犯罪所侵害的法益, 04/11 08:43 : 推 rubyh:另一個則是人民對公務員的信賴。我想問的是,要怎樣區別這種 04/11 08:54 : → rubyh:信賴是否已經強到可以成為一種法益? 04/11 08:55 : → rubyh:還想要問,刑法的理論系譜那一節好複雜...真的是required嗎? 04/11 08:57 一三四我不知道老師有沒有改變見解? 信賴有沒有到法益的程度,這要等刑分才有可去瞭解。 也沒有一定的理論,但我是覺得刑法謙抑性是底線, 至於一個東西為什麼會成為犯罪,那可能要先修犯罪學了。 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覺得應該先修犯罪學再修刑法嘛, 為什麼一直都沒有這樣的提議呢(笑)。 學分太多?刑事訴訟法可以選修啊(咳咳,玩笑話玩笑話), 去實習學的可能比較快,也才知道保護人權保護到哪裡。 (已經說是玩笑話囉) 刑法理論系普?不是學說介紹嗎我記得?新編講義? -- 安室一級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5.123.213.119
rubyh:根據助教的說法是改變見解了。 04/15 09:15
rubyh:刑法理論系譜的確是學說介紹。 04/15 09:15
unequaled:老師改變見解採純粹性說了。我忘記那是什麼了。(翻書) 04/16 22:46
pigdog:不想擴張事後收賄罪的成立範疇,所以只好改成純粹性說。而 04/17 00:16
pigdog:事後所為之違背職務行為,則僅為加重處罰的條件而已。 04/17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