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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 第 35 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得經營下列就業服務業務: 一、職業介紹或人力仲介業務。 二、接受委任招募員工。 三、協助國民釐定生涯發展計畫之就業諮詢或職業心理測驗。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就業服務事項。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經營前項就業服務業務得收取費用;其收費項目及金額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第 1 條 本標準依就業服務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4 條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本國求職人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得向本國求職 人收取費用之項目及金額如下: 一、登記費及介紹費:合計不得超過求職人第一個月薪資百分之五。 ※ 引述《Bonboo (矛盾綜合體)》之銘言: : 我無法認定台灣家教有沒有違法? : 因為那是政府的管轄權 家教媒合 仲介收費有上限 2011-6-20〔記者邱紹雯報導〕   暑假是打工旺季,不少年輕人想當家教,透過家教中心媒合,卻被要求收取高額就業諮詢 及心理測驗費。台北市勞工局表示,家教中心推介人才依法可收費,但訂有上限標準。若 超收或另立名目,最高可罰超收費用的廿倍。 北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黃愛真說,近日陸續接獲民眾在家教中心碰上收費爭議,其中又 以收取就業諮詢費及職業心理測驗費兩者最常見。不少年輕人誤以為就業諮詢或進行職業 性向試探的心理測驗無需收費,或對諮詢的內容及未滿一小時如何計價衍生糾紛。 她說,家教中心從事推介人才、媒合工作同樣屬於就業服務業務,不僅需要申請設立許可 ,也必須遵守相關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其中,可收取的費用包括登記費及介紹費,合計 不得超過求職者第一個月薪資五%;就業諮詢費每小時不得超過一千元,職業心理測驗費 每項不得超過七百元。若超收費用或另立收費名目,依法可處超收費用十至廿倍的罰鍰。 她也建議,求職者在接受就業諮詢及各項心理測驗時最好先釐清收費方式,若諮詢未滿 一小時的費用計算及退費標準、方式,應依求職者與家教中心雙方協議結果及民法相關 規定辦理。 民眾若發現家教中心未申請設立許可,非法從事就業服務業務或是超收費用等違法事項 ,可向勞工局檢舉,請電洽1999市民專線。 : 不是你我能夠決定的 : 可是我一直認為 : 接家教跟買東西一樣 都是你情我願的 : 當初一開始 他就標明他要收1/2 : 如果我覺得貴 我絕對不會去碰 : 如果我迫不得已得去那邊接家教 我就會乖乖付1/2 : 這跟法律無關 : 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理 你的道理不是別人的道理 那請你不要以你的行為模式 評斷他人 : 尤其是當家教老師 : 既然要為人師表 道德也不能太低下 交由法院 行政機關解決爭議 哪裡道德低下 我個人不是很能理解 : 我不會為了幾千塊在那邊跟家教中心爭論 : 因為我覺得我的人格絕對不只這些錢 : 我沒有在台灣家教接過家教 : 我也沒有叫大家都去那邊接或都不要去那邊接 : 我只是站在一個很公平 很公道的立場在說話 : 別人的行為我管不了 : 但我能夠做好我自己 : 做對的事情 做對的起自己的事情 : 就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0.199.193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193 (03/08 23:29)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193 (03/08 23:33)
j0958322080:就業諮詢跟心理測驗有些都沒做還是收 114.41.215.130 03/08 23:31
j0958322080:心理測驗就丟個類似問卷的給你寫 114.41.215.130 03/08 23:31
j0958322080:結果裡面題目也有夠爛(純抱怨) 114.41.215.130 03/08 23:32
kb1031209:原PO持續跳針失敗~~~ 114.33.128.221 03/08 23:42
我不知我哪裡跳針了 你推文高興就好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193 (03/08 23:46)
Jing1118:那應該是檢舉它 而不是來板上問要不要付 114.25.48.125 03/09 01:21
diego99:勞工局會請你真的遇到再跟他們說 219.85.225.177 03/09 01:26
diego99:所以基本上這類似事件只能申訴,無法檢舉 219.85.225.177 03/09 01:27
diego99:不管如何,明哲保身才是正解 219.85.225.177 03/09 01:28
他現在不就遇到 我是不能理解 板上常看到抱怨仲介文章 仲介可以違法 不就跟家教老師 每個人選擇明哲保身 息息相關 現在有人選擇反抗 還要被別人批評道德低下 我個人是不能理解 自己不對抗 也要批評別人的原因是
diego99:而且置底就有超收是違法的文章 219.85.225.177 03/09 01:30
diego99:何不思考看看為何這些仲介視若無睹的原因 219.85.225.177 03/09 01:32
schel:XD...請注意,不是對方違法就可以讓你的行 123.193.88.150 03/09 02:11
schel:為合法,他超收違法,但你利用其服務不付錢 123.193.88.150 03/09 02:12
schel:也是違法行為,所以萬一你們互告,最後退一 123.193.88.150 03/09 02:13
schel:萬步來說也應該是他不能收全額,你要付5% 123.193.88.150 03/09 02:14
就是這樣心態讓家教社予取予求 每個人都不想惹麻煩 OK這是個人的選擇 但原PO願意淌這個渾水 別人沒有這個道德高度 要求別人如何做
schel:所以最後你就付出非常多的時間和5%的薪水 123.193.88.150 03/09 02:15
schel:傳出去以後要用其他家教社可能也會有問題 123.193.88.150 03/09 02:16
kevin20541:所以我就說應該付他五趴然後看他怎麼辦 140.112.217.36 03/09 03:13
seark1219:這裡應該是家教版吧!?為什麼一堆人文章 123.194.24.76 03/09 03:21
seark1219:沒看清楚 JUN大表達的內容。並不是說不 123.194.24.76 03/09 03:22
seark1219:想付錢,而是希望他能合理的收取費用, 123.194.24.76 03/09 03:22
seark1219:希望能夠達到雙方圓滿的結果。 123.194.24.76 03/09 03:23
seark1219:有人說嫌貴就不要接的偏激想法我實在不 123.194.24.76 03/09 03:24
seark1219:懂,假如所有食物都貴得離譜,你能選擇 123.194.24.76 03/09 03:26
seark1219:不吃不買嗎?那豈不是要餓死?又有人會說 123.194.24.76 03/09 03:27
seark1219:PTT上有免費的阿,問題是他僅能養活一部 123.194.24.76 03/09 03:28
seark1219:份的人,那剩下的呢?必然就是去買貴的食 123.194.24.76 03/09 03:28
seark1219:物了,就像某大所講的世風日下就不是你 123.194.24.76 03/09 03:30
seark1219:情我願了,而是被這"不得不"的環境所迫 123.194.24.76 03/09 03:31
seark1219:使了。 123.194.24.76 03/09 03:34
seark1219:假如我們只是想積極的爭取自己的權益, 123.194.24.76 03/09 03:40
seark1219:卻被說成道德低下,人格不值錢的話,那 123.194.24.76 03/09 03:43
seark1219:我覺得跟這些想法的人也不值得在討論什 123.194.24.76 03/09 03:44
seark1219:麼了。 123.194.24.76 03/09 03:45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103 (03/09 07:05)
diego99:選擇反抗跟接案子不付錢是兩回事喔... 219.85.225.177 03/09 10:24
diego99:我無法苟同明知規定還高收費的仲介 219.85.225.177 03/09 10:25
diego99:更無法苟同明知收費情況卻接案不付賬的人 219.85.225.177 03/09 10:26
我認為5%應該付 超過部分不付 沒有道德疑慮
diego99:另外你還是沒思考這些仲介為何視若無睹 219.85.225.177 03/09 10:33
diego99:勞委會不徹查,他們當然視若無睹阿 219.85.225.177 03/09 10:33
diego99:擺個規定在那邊有什麼用呢? 219.85.225.177 03/09 10:34
都丟給勞委會 我認為不是一種反抗方式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204 (03/09 10:50)
diego99:所以你認為的反抗模式就是接了只付5%嗎? 219.85.225.177 03/09 10:51
diego99:你的道德就是,對方收超過5%, 219.85.225.177 03/09 10:53
diego99:為了捍衛自以為的道德,我就是只想付5% 219.85.225.177 03/09 10:53
diego99:這樣就是你所謂的道德嗎? 219.85.225.177 03/09 10:53
我不曉得 你要說什摸 收費方式不合法 不積極配合 和不道德有什摸關連 這才是我討論的重點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204 (03/09 11:00)
diego99:貼這規定的是你, 219.85.225.177 03/09 10:59
diego99:然後你又說丟給勞委會不是一種反抗模式 219.85.225.177 03/09 10:59
diego99:這不是更說不通? 219.85.225.177 03/09 11:00
貼的目的是說明這樣收費是於法不合 現在家教社違法 你的看法是勞委會不作為 但你只是說明原因 和你個人做了什摸無關 這叫對抗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204 (03/09 11:03)
diego99:那請你明述在這事件中你認為正確的道德觀 219.85.225.177 03/09 11:00
diego99:整串文章中第一個提到「道德」兩字的 219.85.225.177 03/09 11:01
diego99:不就是你嗎? 219.85.225.177 03/09 11:01
錯了 我第一篇之所以提到道德 是因為後一篇有人說說他個人不為了幾千元做不道德的事情 所以修文 你搞不清前因後果
sentaifans:重點是原原PO明知要收50% 應徵上了卻 114.25.251.162 03/09 11:02
sentaifans:又故意不付錢 114.25.251.162 03/09 11:02
sentaifans:他事前是不知對方違法的 114.25.251.162 03/09 11:03
請看我的前一篇 一樣的問題不回應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204 (03/09 11:05)
sentaifans:你這樣說 不也是鼓勵你的學生 114.25.251.162 03/09 11:03
sentaifans:只要對方不合法就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處理 114.25.251.162 03/09 11:04
sentaifans:就像你要去一間餐廳 已經知道售價了 114.25.251.162 03/09 11:05
sentaifans:進去吃完以後嫌貴不付帳Y 114.25.251.162 03/09 11:05
diego99:你了解為什麼我會知道勞委會無作為嗎? 219.85.225.177 03/09 11:05
sentaifans:再說對方哪裡哪有問題之類的 114.25.251.162 03/09 11:05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204 (03/09 11:06)
sentaifans:我覺得是一種很接近無賴的行為 114.25.251.162 03/09 11:06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204 (03/09 11:09)
sentaifans:重點是 你這樣是變相的鼓勵"動用私刑" 114.25.251.162 03/09 11:19
sentaifans:難道不合法的事情我們就可以有公權力 114.25.251.162 03/09 11:20
sentaifans:或是自由決定要不要遵守嗎?? 114.25.251.162 03/09 11:20
diego99:沒辦法,看來這社會已經多的是 219.85.225.177 03/09 11:21
sentaifans:你明知昂貴 卻故意享受對方的服務 114.25.251.162 03/09 11:21
diego99:把不違法當做道德底線的人 219.85.225.177 03/09 11:21
diego99:但是,你真的確定這樣不違法? 219.85.225.177 03/09 11:22
讓法院決定 看這契約會不會因違反強制禁止規定而無效
sentaifans:享受之後卻故意賴帳不付費或只付"合理" 114.25.251.162 03/09 11:22
sentaifans:這樣你覺得是對的嗎?? 114.25.251.162 03/09 11:22
我的重點是合法
sentaifans:而且原原PO的心態是"因為太貴不想付" 114.25.251.162 03/09 11:27
sentaifans:而不是你的"因為對方違法" 114.25.251.162 03/09 11:27
原原po的心態是 告上法院法院也不會認可 我個人解讀 法院要不認可就是認為 這樣契約於法有違
sentaifans:你的心態我不想講 那難道原原PO的心態 114.25.251.162 03/09 11:28
sentaifans:是不必譴責的嗎?? 114.25.251.162 03/09 11:28
sentaifans:身為老師 要把自己的道德標準拉的更高 114.25.251.162 03/09 11:29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204 (03/09 12:21)
diego99:「什摸」? 「這摸」? 219.85.225.177 03/09 13:07
diego99:我大概了解我看不太懂的原因了。 219.85.225.177 03/09 13:08
diego99:無惡意,我建議你先把字選對再說。 219.85.225.177 03/09 13:09
seark1219:樓上請看完此篇文章系列再發表言論。 123.194.24.76 03/09 13:09
seark1219:我上面是指sen大 123.194.24.76 03/09 13:11
seark1219:錯字..明顯雞蛋裡挑骨頭,不必多說.. 123.194.24.76 03/09 13:13
seark1219:以"法"檢視家教社有違的地方,有些人卻 123.194.24.76 03/09 13:20
seark1219:以自以為的認知驟下評斷別人道德低下, 123.194.24.76 03/09 13:21
seark1219:這些人請先自我檢視自己的道德認知。 123.194.24.76 03/09 13:22
seark1219:因有違"法"的地方,所以我們積極爭取權 123.194.24.76 03/09 13:24
seark1219:益,當然!最後"法"判定我們要付費50%, 123.194.24.76 03/09 13:25
seark1219:我們甘願接受。但我們不依此評斷不爭取 123.194.24.76 03/09 13:26
seark1219:自己權益的人。 123.194.24.76 03/09 13:28
seark1219:但是因為勞工局沒處理這些案件,而形成 123.194.24.76 03/09 13:31
seark1219:現在的羅生門。 123.194.24.76 03/09 13:31
sentaifans:我是已經看完文章了 所以呢?? 210.243.35.253 03/09 15:08
sentaifans:不懂你要表達的是什麼?? 210.243.35.253 03/09 15:09
sentaifans:身為一個老師 連用字這種小事都做不好 210.243.35.253 03/09 15:09
sentaifans:怎麼跟別人做有效的溝通 怎麼教育學生 210.243.35.253 03/09 15:09
我國文不好 而我確實不適任國文老師 所以我不教國文 我的表達能力 我的學生從未認為適應困難 而你沒有聽過我的教學 有資格評斷我教學的表達能力?? 除了教國文 麼摸不分 會影響學生學習效果??
sentaifans:法歸法 我要譴責的原原PO的"心態" 210.243.35.253 03/09 15:10
sentaifans:你明知是貴的東西 卻刻意消費 之後再 210.243.35.253 03/09 15:11
sentaifans:賴帳不付錢 你的道德認知是這樣的嗎 210.243.35.253 03/09 15:11
我一直強調 你們這樣類比有問題 買賣東西原則上不會因為價格過高違法 毋庸置疑 你們卻要和顯然違法的類比 又不是mp3 內建重複播放功能
seark1219:恩~只能說你閱讀能力能有待加強。我的認 123.194.24.76 03/09 15:54
seark1219:知上面推文已經提及,依"法"給付金額, 123.194.24.76 03/09 15:56
seark1219:你是否刻意扭曲我的意思?或者說這可能就 123.194.24.76 03/09 15:57
seark1219:是你所謂你閱讀完文章的能力? 123.194.24.76 03/09 15:57
seark1219:我跟原PO都並沒有贊同說原原PO的行為心 123.194.24.76 03/09 15:59
seark1219:態,取而代之的是注重家教仲介的漏洞。 123.194.24.76 03/09 16:01
seark1219:用字是新注音的問題,跟溝通上沒有關係 123.194.24.76 03/09 16:05
seark1219:更無關教育學生的問題,原PO一整篇文章 123.194.24.76 03/09 16:06
seark1219:只一兩個字,明顯是無心錯字,並不影響 123.194.24.76 03/09 16:07
seark1219:到閱讀文章吧。 123.194.24.76 03/09 16:07
diego99:摸(ㄇㄛ) 麼(ㄇㄜ˙) 無心? @@ 219.85.225.177 03/09 16:09
diego99:「告上法院這摸高法院也不會認可」 219.85.225.177 03/09 16:10
diego99:這句我是真的看不懂阿 219.85.225.177 03/09 16:10
diego99:可能是我的資質過於駑頓吧! 219.85.225.177 03/09 16:10
很顯然s大閱讀能力比d好所以看我錯字連篇的文章也懂 雖然我國文過差 謝謝你指正 我是覺得挑我錯字 你可以發洩 也ok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148 (03/09 16:42)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148 (03/09 16:47)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148 (03/09 16:47)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148 (03/09 16:48)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148 (03/09 16:57)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148 (03/09 16:59)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0.199.148 (03/09 17:02)
sentaifans:seark1219 是你的閱讀能力有問題吧 210.243.35.253 03/09 17:08
sentaifans:我要表達 譴責 的是什麼 你有看懂嗎 210.243.35.253 03/09 17:09
sentaifans:從頭到尾我要譴責 覺得可議的是"心態" 210.243.35.253 03/09 17:09
sentaifans:你跟我講法條 你的閱讀能力可能要從小 210.243.35.253 03/09 17:10
sentaifans:一修起 210.243.35.253 03/09 17:10
sentaifans:你們的邏輯如果一定要鎖定在法條上 210.243.35.253 03/09 17:11
sentaifans:的確 依法你們可以只給付5% 210.243.35.253 03/09 17:11
sentaifans:但是 你是先消費後再嫌貴 蓄意賴帳 210.243.35.253 03/09 17:12
sentaifans:這樣的心態是什麼?? 210.243.35.253 03/09 17:12
sentaifans:講難聽一點 這很像"黑吃黑" 210.243.35.253 03/09 17:12
sentaifans:另外 你也承認你錯字連篇了 難道 210.243.35.253 03/09 17:14
sentaifans:這就是一個"家教老師"的"國文程度"嗎 210.243.35.253 03/09 17:14
wuii0306:無聊 不如做寫些如何實質改革的方針 114.36.232.79 03/09 17:14
sentaifans:修正錯字 讓文章易於閱讀 不是基本的 210.243.35.253 03/09 17:14
wuii0306:在這批有何用 114.36.232.79 03/09 17:15
sentaifans:網路禮貌嗎 連這都不懂 真替你的學 210.243.35.253 03/09 17:15
sentaifans:生悲哀 210.243.35.253 03/09 17:15
你用字過重了 打幾個錯字 就要為我學生悲哀 請在本版搜尋sentaifans的文章 我有搜尋後照相 請思考我被攻擊真的是因為 我這篇文章論理很差嗎
diego99:我沒發洩到什麼,閱讀能力也不好,所以 219.85.225.177 03/09 17:20
diego99:「告上法院這麼高法院也不會認可」 219.85.225.177 03/09 17:20
diego99:在你修改後,可以告訴我這句的意思嗎? 219.85.225.177 03/09 17:20
是我打錯了 你們是不是過於爆氣 心胸寬闊點吧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241.174.155 (03/09 17:33)
diego99:我沒爆氣阿,既然都有心PO文了 219.85.225.177 03/09 17:35
diego99:讓文章好懂也是應該的,你說是吧 219.85.225.177 03/09 17:36
sentaifans:自己犯錯再要求別人要心胸寬闊?? 210.243.35.253 03/09 17:38
sentaifans:這樣的心態打出這樣的文章也是值得原 210.243.35.253 03/09 17:39
sentaifans:諒了 210.243.35.253 03/09 17:39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241.174.155 (03/09 17:46)
sandyclaws:若覺得貴一開始別找這家仲介不就好了? 140.112.7.214 03/09 17:48
wuii0306:樓上沒看完全文就推 在幹嘛? 114.36.232.79 03/09 18:00
sentaifans:好笑 照相要幹嘛 更凸顯你的無知 210.243.35.253 03/09 18:06
怕你刪文啊 原原po很勇敢 擋到別人利益居然敢po出來 原原po擋到仲介的利益 之後很可能... 這就是diego叫他要自保的原因吧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241.174.155 (03/09 18:09)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241.174.155 (03/09 18:10)
sentaifans:我還真不知道檔到誰的利益了 210.243.35.253 03/09 18:10
sentaifans:更正 擋 210.243.35.253 03/09 18:10
我問你 你是不是仲介 我看你有幾篇徵人的文章 大家自行判斷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241.174.155 (03/09 18:15)
sentaifans:看太快看錯@@ 210.243.35.253 03/09 18:11
sentaifans:在這個版是一些徵人的文章還能有什麼 210.243.35.253 03/09 18:11
sentaifans:我也沒有甚麼好刪的 你要鬧給你去鬧 210.243.35.253 03/09 18:13
diego99:你有腦內的小劇場喔!呵呵 219.85.225.177 03/09 18:16
sentaifans:我是仲介?? 笑掉我的大牙 210.243.35.253 03/09 18:16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241.174.155 (03/09 18:17)
sentaifans:真不知道你從哪裡判斷我是仲介的(狂笑) 210.243.35.253 03/09 18:16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241.174.155 (03/09 18:18)
sentaifans:有徵人的文章=仲介?? 哈哈哈哈哈哈 210.243.35.253 03/09 18:18
哈哈哈哈哈????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241.174.155 (03/09 18:19)
sentaifans:那仲介也未免太多了吧XDDDDD 210.243.35.253 03/09 18:19
每個人推文原因不同 我有談論別人嗎 XXXXXXXXXDDDDDDDDDD????????
diego99:而且,我沒有要原原PO自保耶 219.85.225.177 03/09 18:19
diego99:原文的第一個推文就是我推的XD 219.85.225.177 03/09 18:19
你是說這類事件 明哲保身 對象不排除任何人 請在本文搜尋這四個字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241.174.155 (03/09 18:21)
sentaifans:你的邏輯判斷也太可笑了吧 210.243.35.253 03/09 18:20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241.174.155 (03/09 18:26) XXXXXXXXXXDDDDDDDDDDDDD????????????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241.174.155 (03/09 18:29)
sentaifans:你從我有PO徵人文推論到我是仲介 210.243.35.253 03/09 18:31
sentaifans:這不是太可笑了嗎 210.243.35.253 03/09 18:31
有什麼可笑的 我是問你? 大家自行判斷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241.174.155 (03/09 18:32)
sentaifans:這樣的邏輯推理你還要強辯 真是太可笑 210.243.35.253 03/09 18:32
大家想一想 今天勞方的弱勢是如何來的 不團結 分化 我也沒有說sen要分化 或他是仲介 我問你你沒回答 我就叫別人自行判斷 言盡於此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241.174.155 (03/09 18:35)
sentaifans:我並沒有說要勞方不團結啊 210.243.35.253 03/09 18:37
sentaifans:家教社不合理的部分的確應該要處理 210.243.35.253 03/09 18:37
sentaifans:但不是用這種手法 210.243.35.253 03/09 18:37
sentaifans:不然大家乾脆都接了然後只給5%好了 210.243.35.253 03/09 18:37
sentaifans:請善用公權力 這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210.243.35.253 03/09 18:38
※ 編輯: jungjungjung 來自: 123.241.174.155 (03/09 18:45)
diego99:可見你不知道我說的明哲保身是什麼意思 219.85.225.177 03/09 18:50
diego99:但我想你應該也沒必要知道^^ 219.85.225.177 03/09 18:51
Bonboo:如果你一開始就打定主意只要付5% 111.248.7.202 03/09 18:55
Bonboo:你要接前就先跟家教中心講 你只付5% 111.248.7.202 03/09 18:55
Bonboo:如果家教中心也同意 那就沒有任何問題 111.248.7.202 03/09 18:56
Bonboo:問題在於 人家一開始就告訴你他要收1/2 111.248.7.202 03/09 18:56
Bonboo:而你也同意了 接了之後才說只要付5% 111.248.7.202 03/09 18:56
Bonboo:你不覺得這樣的糟糕嗎? 111.248.7.202 03/09 18:56
Bonboo:這是一個為人師表該有的樣子嗎? 111.248.7.202 03/09 18:56
Bonboo:我不管法律是怎麼規定 111.248.7.202 03/09 18:57
Bonboo:但我還是堅持的認為 111.248.7.202 03/09 18:57
Bonboo:嫌貴就不要接 接了就不要反悔只付5% 111.248.7.202 03/09 18:58
Bonboo:我也認同sent大的說法 111.248.7.202 03/09 18:59
Bonboo:姑且不管家教中心有沒有違法 111.248.7.202 03/09 18:59
Bonboo:原原po的心態是什麼? 111.248.7.202 03/09 18:59
Bonboo:在這裡發表了一篇這樣的文章 111.248.7.202 03/09 18:59
Bonboo:他是希望大家都跟他一樣不付錢嗎? 111.248.7.202 03/09 19:00
Bonboo:還是怎樣? 我真的搞不懂他發文的原意 111.248.7.202 03/09 19:01
Bonboo:而且他發了文之後沒有回文 沒有任何消息 111.248.7.202 03/09 19:01
Bonboo:反而都是jun大在說話 111.248.7.202 03/09 19:01
Bonboo:這是民主社會 就算立場不同 111.248.7.202 03/09 19:01
Bonboo:我也同樣尊重jun大講的話 111.248.7.202 03/09 19:01
Bonboo:只是jun大您可以再多多思考一些 111.248.7.202 03/09 19:02
kevin20541:違反法律的契約應該都沒有效吧 140.112.217.36 03/09 20:04
amichaell:怎麼討論到一半開始抓無聊的錯字... 124.9.164.2 03/10 02:40
amichaell:個人認為辯論講不贏抓錯字很可笑 124.9.164.2 03/10 02:41
diego99:是阿,讓你見笑了,請見諒吼 219.85.225.177 03/10 09:07
schel:這裡不是家教版嗎?sea你要別人看清楚文章前 123.193.88.150 03/10 10:28
schel:應該也要先看清楚在討論什麼吧?原po提的是 123.193.88.150 03/10 10:29
schel:去應徵不付錢,jun的文章種也只提到超收不合 123.193.88.150 03/10 10:30
schel:法但沒提到他還是需要付合法的費用,結果你 123.193.88.150 03/10 10:31
schel:自動腦補後砲轟其他人,XD...這有點...... 123.193.88.150 03/10 10:32
schel:jun,我不知道我哪裡錯了,家教社收超過5%當 123.193.88.150 03/10 10:33
schel:然不合法,歡迎大家告倒他,但請注意,告他 123.193.88.150 03/10 10:33
schel:是合法的行為,而不是用霸王餐等違法行為, 123.193.88.150 03/10 10:34
schel:這完全沒牽涉到道德標準吧,很多人的謬知就 123.193.88.150 03/10 10:35
schel:當對方違法我的行為就合法,已經哪個年代了 123.193.88.150 03/10 10:35
schel:任何的事件都獨立好吧,照原po的作法送上法 123.193.88.150 03/10 10:36
schel:庭,也是是被判定家教社契約違法,不應收取 123.193.88.150 03/10 10:37
schel:"超過"的費用,這和不應收費不同...... 123.193.88.150 03/10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