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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7forever:更正 48小時 1.162.89.237 12/06 13:58
redlotu:48小時 我真的覺得太慢了 24小時妥當點210.240.123.254 12/06 14:10
cutesakai:24小時?你以為急診室醫生阿... 122.146.45.161 12/06 14:15
cutesakai:站規都不敢規定時間了,難不成你是站長? 122.146.45.161 12/06 14:16
redlotu:好吧 那也不要定時間好了 依閣下邏輯210.240.123.254 12/06 15:23
redlotu:板主管板是恩賜 有在管板我們要五體投地210.240.123.254 12/06 15:24
redlotu:感謝 板主肯垂憐我們 管管板上文章210.240.123.254 12/06 15:24
redlotu:看看pptcard 管理的多麼良善,家教板只是210.240.123.254 12/06 15:24
redlotu:一個沒有利益 微不足道的小板 板主不積極210.240.123.254 12/06 15:25
redlotu:也是應該的210.240.123.254 12/06 15:25
當看到要求板主24小時內就要有處理的我就真的很想笑了。 不要翻到站規,翻到組規就好: (5) 板主若超過十天不克上線管板,需使用 [請假] 發文通知組務。 若超過十天未上線未請假,並已影響板務運作,給予失職警告一次。     組務有權要求板主至組務板提出說明,並依照說明內容決定是否給予警告。     若該看板有複數板主存在,得延長至十四天未上線未請假方給予警告,     若其中一位板主達七天未上站,但有緊急議案需所有板主附議之情事,     餘下板主可申請先行批准議案,日後補附議,以免影響看板權益。 小組長給予各板板主最少七天的緩衝期作為板主遇到突發狀況不克上線管板,為的 就是各板板主在盡量減低妨礙現實生活的情形下盡量付出心力管理板面,之前星座板 某板主出重大車禍,躺在醫院過數月才出院,是不是照您的邏輯來說: 這個板主沒有認真管板,這個板主就應該免職,因為沒有24~48小時內有所回應。 各小組甚至到各群組都有設緩衝期給管理階層,都是如上所說,如果真的要求24小 時內要有所回應,不如請個全職板主、或板主不可以是研究生以上人士。 依正常程序,且有心想解決,那就是像您下面所發文章: 1.要求板主進行板主增額選舉, 2.另求眾人連署板主 才是正確的解決方式,而不是在這邊要求板主幾小時內回應,被反駁還要酸: 板主肯垂憐我們 管管板上文章 另,小的駑鈍,不知道 pptcard是哪個板,不知道您是否搜尋的到? 我只找到 PttCard板耶,和您所說的不同名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45.161
redlotu:我謙卑的提出需求臭了嗎 42.79.229.27 12/06 16:52
redlotu:之前說我沒禮貌,改這樣也不行啊 42.79.229.27 12/06 16:52
redlotu:不過我後面不是發了篇有結構的文嗎 42.79.229.27 12/06 16:53
redlotu:接著就等版主回應吧 42.79.229.27 12/06 16:54
redlotu:另外是pttcard無誤 我打錯字了 42.79.229.27 12/06 16:55
=============================================================================== 您覺得權益受損,或是另有建議,則心平氣和用適當文字,並參考板規組規給予 建議,板主不受理是板主失職,而非是用他種語氣來凸顯自己的不滿,這樣並不會 解決問題。 F大雖然對於板主的動作有所疑慮,但至少他語氣平和,就事論事,並沒有語氣 帶酸,這樣才能真的解決問題。 ※ 編輯: cutesakai 來自: 122.146.45.161 (12/06 17:05)
ff7forever:我真的無意找碴 Orz 1.162.70.63 12/06 17:35
cutesakai:沒事阿,我知道您不是在找碴阿~F大 122.146.45.161 12/06 18:18
redlotu:我就不酸阿 哪邊酸了??? 1.175.7.118 12/06 23:05
redlotu:QQ 我打篇言之有物的東西 還是無法讓您滿 1.175.7.118 12/06 23:05
redlotu:意嗎? 那可能是職駑鈍,懇請cute大大弄篇 1.175.7.118 12/06 23:06
redlotu:不卑不亢的推文出來好嗎,記得喔 禮貌不是 1.175.7.118 12/06 23:06
redlotu:重點,重點是要表達的東西喔>.^ 1.175.7.118 12/06 23:07
不是我滿不滿意,外人來看你下面這段話感覺語氣有問題: 偉大、至高無上、無私、榮耀的板主大人 拜託你在閒暇之餘,務必回答我這卑賤的板友所提的小小的問題 你不覺得去掉那兩句不就是很OK的文章嗎? 這種問題怎麼會是要問我?@@
OPOP5566:是說樓上之前不是要提罷免? 36.239.2.97 12/06 23:14
redlotu:要阿 只是我不知道怎麼提 問組長也沒回答 1.175.7.118 12/06 23:21
組長又不是24小時待板...... 提罷免的法規如下: 文章代碼(AID): #1GkEU85v (About_Life) [ptt.cc]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刪除板主> 1.若為自願請辭,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 2.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板提出罷免連署。 0>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並於小組長定案後三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1>罷免原因需符合公眾議題,並由小組長審核。 小組長得判定罷免原因無效,為無效罷免案。 2>發起人須符合資格登入300且發表200。 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開始連署一小時內於該看板及小組事務板上發文 告知進行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分身帳號無效) 4>板主不得刪除上點所提之告知文。(建議連署者自行存證) 5>罷免連署中,因程序不符者(連署遭裁定不合組規而無效)或利用分身ID 發起連署,其發起人於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內提出任何罷免 連署。 6>連署時間滿七天發起人方得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超過連署結束時間四十 八小時未提出申請者,不得提出申請。未至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者,三個月 內不得提出罷免連署。 7>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四天。(連署期滿) 8>連署有效票為登入150且發表100。 9>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50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9>若罷免連署票數未通過,判定為罷免未通過。 從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不得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對相同之板主提出 罷免連署。 10>被連署罷免期間,該板主不得以推薦形式提出新增板主之申請。 3.看板超過半數的板主同意罷免另一位板主,則無需經連署,可直接至小組事務 板提出申請,罷免原因需詳細陳述,由小組長審核。 這種東西,找一下群組規就有了 依照組規,若假設你是罷免發起人,你必須要先有申訴案,並且經小組長判決後於 三日內於小組組務板內提出罷免申請,成案後需一小時內轉錄至該板公告說明,此 罷免案方成立。
redlotu:到底是要先請群組判定失職 還是我們可以 1.175.7.118 12/06 23:21
redlotu:自提 也沒得到正式的答案 1.175.7.118 12/06 23:21
OPOP5566:你可以自提阿 36.239.2.97 12/06 23:27
※ 編輯: cutesakai 來自: 1.161.27.172 (12/06 23:37)
OPOP5566:分組討論區>市民廣場 剩下的自己找看看 36.239.2.97 12/06 23:28
OPOP5566:是說 我不認為罷免的了啦...... 36.239.2.97 12/06 23:29
redlotu:所以必須是小組長同意我罷免才能跑阿 1.175.7.118 12/06 23:58
redlotu:有沒有辦法罷免是一回事 但是程序是務必進 1.175.7.118 12/06 23:59
redlotu:行的 重點是組長目前當兵中,所以狀況詭異 1.175.7.118 12/07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