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tman (阿團)》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1DsfhDyr ]
: 作者: netman (阿團) 看板: ask
: 標題: [請問] 我現在人已經在香港了...但...
: 時間: Tue May 24 01:35:05 2011
: 我現在人已經在香港了 5/23是第一天
: 剛剛才想起來我在香港住的是七個晚上 也就是說是八天
: 八天啊!!!八天不就超過台灣護照可以留在香港的日期了嗎
: (我是5/23中午抵港 5/30中午離港 這樣算八天對吧?)
: 我想請問各位我有沒有可能在香港本地辦理停留延長至14天的手續?
: 不然我可能就得去一趟深圳再進港了...
: (我是拿台胞證多次簽注 從北京進香港的)
: 拜託大家救救我這個糊塗蟲吧...
應該是沒問題的
以下是節錄自香港入境處網站,常見問題
問11:
我在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進入香港。經入境審查後,獲准以訪客身份由入境
日期起計逗留7天。我可逗留至二零一一年一月七日還是一月八日呢?
答11:
你可獲准逗留至二零一一年一月八日。逗留期限的屆滿日期是由入境後翌日
起計算。訪客必須於逗留期限屆滿日或之前離港。
http://www.immd.gov.hk/chtml/faq_v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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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買機票也是一樣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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