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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時代的確立 有不少商家開始進行網路行銷 網路部落格在這種新型態的宣傳中 算是風潮正盛的 敲敲鍵盤就有吃喝玩樂 現實就是有不少人樂意配合 因此風氣 PTT上有不少板開始要求 若是接受招待的(費用支出為0者) 必須在標題、內文明顯標示 不能標題是心得 實際卻是接受招待的廣宣文章 在HOTEL之前這個問題不嚴重 畢竟無論一般商務飯店或是觀光飯店 可能是單價較高 或是目標客層不同 比較少聽到進行部落格行銷的 充其量是平面媒體的體驗報導 那就不在本板範圍內了 今天PO文的起因是這篇文章 #1Dn1REqV [心得] 宜蘭頭城真情非凡行館‧真情不凡~月神 裡頭是一片溢美之詞 幾乎完全沒有批評的地方 (唯一有意見的是歐舒丹的香味) 乍看之下 真覺得這個地方是天堂 但再仔細閱讀之後 搞不清楚這到底是招待體驗還是消費經驗了 是故在此提出討論 是否有必要將廣告宣傳類文章做規範? 新增標題為「體驗」或「招待」 並於內文註明支出費用為0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1.241.74
flywan :這是我沒注意到的地方 歡迎各位提出看法 05/12 19:42
flywan :我自己偏向內文註明0元 標題為招待 05/12 19:43
iloveqk99 :其實原PO說的那篇 文章第1行不就很明顯看得出是招待 05/12 20:55
iloveqk99 :但我認為原PO想法不錯 畢竟"拿人手軟 吃人嘴軟" 沒付 05/12 20:56
iloveqk99 :費的體驗 就算並非廣告行銷 用字譴詞上也會較不客觀 05/12 20:57
moola :同意同意 (我都沒有遇過這種好康說) 05/12 22:49
moola :之前也有一家民宿好像連續兩三篇部落客受邀文 05/12 22:50
moola :看起來不錯 後來就出現一篇網友去住卻不太推薦 05/12 22:51
pinkann :既然原PO以我的文章來作討論,我也回應一下我的想法 05/13 20:47
pinkann :我也很贊同如果是體驗文可以有個標示,我自己也沒有 05/13 20:47
pinkann :隱瞞呀!是吧^^(不然原PO怎知道我是體驗文呢?)關於 05/13 20:48
pinkann :這點版主可以考慮一下是不是訂個類似美食版的廣宣或 05/13 20:48
pinkann :是試住或是體驗之類的分類,另外我想說的是,雖然是 05/13 20:49
pinkann :體驗文,但只要我覺得哪裡不好我的文章裡都會講,原 05/13 20:49
pinkann :PO合理的懷疑我是正常的,但我真的覺得真情很棒呀! 05/13 20:50
pinkann :我也願意為我自己的文章負責任,謝謝指教^^ 05/13 20:52
pinkann :對了~忘了說,真情的體驗是我得獎的獎品,並不是被邀 05/13 20:53
pinkann :請前往的,另外他們的晚餐我是自行額外付費的: ) 05/13 20:54
iloveqk99 :也幫樓上推一下好了 因為這間民宿真的很漂亮 噗~~ 05/13 21:47
Eriny :同意,要不要自費的感受的確會差很多 05/14 17:08